鲁迅《集外集》杂文集:《咬嚼未始“乏味”》大全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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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杂文集总评对于杂文写作,鲁迅怀着一种目的明确的自觉意识,其中蕴含着他的严肃、崇高而执著的思想追求和精神追求。他说过,“我早就很希望中国的青年站出来,对于中国的社会,文明,都毫无忌惮地加...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鲁迅《集外集》杂文集:《咬嚼未始“乏味”》大全三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鲁迅《集外集》杂文集:《咬嚼未始“乏味”》大全三篇

篇1   鲁迅杂文集总评

  对于杂文写作,鲁迅怀着一种目的明确的自觉意识,其中蕴含着他的严肃、崇高而执著的思想追求和精神追求。他说过,“我早就很希望中国的青年站出来,对于中国的社会,文明,都毫无忌惮地加以批评。”(《华盖集·题记》)鲁迅的杂文,正是这样一种社会批评和文明批评。这种批评,正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是在对于有害的事物,立刻给以反响或抗争,是感应的神经,是攻守的手足,”(《且介亭杂文·序言》)是“匕首和投枪”(《南腔北调集·小品文的危机》)。

  特质

  (一)批判性、否定性、攻击性的特色

  鲁迅因为感同身受着中国社会的“弱者”(无地位者,不被承认者、受压迫者)的痛苦,而自觉地进行他的反抗(复仇),他以不断批判来体现自身(包括自己的文学)的价值。他要求个体精神独立与自由,把批判的锋芒指向任何形式、任何范围的对人的奴役与压迫,并几乎在现实社会的一切方面都发现了这种奴役与压迫关系的延续与再生产,他的批判性也就永无终结。

  (二)在“反常规”的“多疑”思想烛照下批判的犀利与刻毒

  鲁迅的批判,不同于一般的思想评论,在于他把自己的批判锋芒始终对准人,人的心灵与灵魂,还在于他同样违反“常规”的联想力。它能够把外观形式上离异最远,似乎不可能有任何联系的人和事联结在一起,总是在“形”的巨大反差中发现“神”的相通。

  (三)杂文思维中的“个”与“类”

  勾画“个”与“类”统一的类型形象(“社会相”、“共名”),可以说是鲁迅杂文基本的艺术手段,也是他在进行论战时所采取的基本方法。鲁迅不是对某个人作出全面评价,而是将某个人一时一地的言行作为一种典型现象来加以解剖,他所采取的方法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只抓住具有普遍意义的某一点,而有意排除了为这一点所不能包容的某人的其他个别性,特殊性,从中提炼出一种社会类型。在这个意义上,读者不熟悉文章时代背景材料,反而是有助于对其实质性内容的把握与理解的。

  (四)鲁迅杂文的主观性

  鲁迅宣称:我的杂文”不过是,将我所遇到的,所想到的,所要说的,一任它怎样浅薄,怎样偏激,有时便都用笔写了下来……,就如悲喜时节的歌哭一般那是无非借此来释愤抒情。这就是说,鲁迅杂文确是由某一外在客观人事引发的,但它所关注与表现的,却是做着自己的主观反应。一切客观人事都是要通过鲁迅的主观心灵的过滤、折射,才成为他的杂文题材。

  (五)自由创造的杂文语言[1]

  与思想的天马行空相适应,鲁迅杂文的语言也是自由无拘而极富创造力的。他的杂文可以把汉语的表意抒情功能发挥到极致。另外,他的语言又是反规范的,仿佛故意破坏语法规则,违反常规用法,制造一种不和谐的“拗体”,以打破语言对思想的束缚,同时取得荒诞、奇骏的美学效果。

  奴性

  鲁迅杂文不但指出了奴性是我们民族世代相袭的固有的顽症,而且更加深刻地概括出其奴性的特征,即卑怯与凶残。

  有几种最为典型的表现:

  其一:“羊”与“凶兽”的结合,“遇到比他更凶的凶兽时便现羊样,遇见比他更弱的羊时便现凶兽样“。中国人稍有权力,大多凶残横恣,宛然一个暴君;一到大势已去,就温顺多了,满口中庸之道;待到倾败,沦为奴隶,则也处之泰然,津津乐道于顺民的太平盛世。这种奴才,是中国”鹰犬塞途,干儿当道“的屈辱史的产物。

  其二,”诚于中而形于外“的叭儿。所谓”诚于中“,指他们做奴才做得心满意足,能”从奴隶生活中寻出‘美‘来,赞叹,抚摩,陶醉“;甚至”为了一点点犒赏,不但安于做奴才,而且还要做更广泛的奴才,还得出钱去买做奴才的权利“。这”形于外“和”相“,有不仅是指外貌,乃是形式和内容的结合:”倚徙华洋之间,往来主奴之界“,而又怡然自得,沾沾自喜,奴才做得心满志得,嫣然如梁启超所说的”心奴“。

  其三,知识阶层的奴才。他们对于主子小骂大帮忙,竭力把奴性掩盖起来,以清高的文人自居,不但自己津津有味地当奴才,还不忘”教育“无产者要辛辛苦苦,诚诚实实地爬上去,以以争当候补奴才为人生正道。但是只要旧主子一倒台便振振有词地投靠新的权门。

篇2   咬嚼未始“乏味”〔1〕

  对于四日副刊上潜源先生的话再答几句:

  一、原文云:想知道性别并非主张男女不平等。答曰:是的。但特别加上小巧的人工,于无须区别的也多加区别者,又作别论。从前独将女人缠足穿耳,也可以说不过是区别;现在禁止女人剪发,也不过是区别,偏要逼她头上多加些“丝苔”而已。

  二、原文云:却于她字没有讽过。答曰:那是译She〔2〕的,并非无风作浪。即不然,我也并无遍讽一切的责任,也不觉得有要讽草头丝旁,必须从讽她字开头的道理。

  三、原文云:“常想”真是“传统思想的束缚”么?答曰:是的,因为“性意识”强。这是严分男女的国度里必有的现象,一时颇不容易脱体的,所以正是传统思想的束缚。

  四、原文云:我可以反问:假如托尔斯泰有两兄弟,我们不要另想几个“非轻靓艳丽”的字眼么?答曰:断然不必。我是主张连男女的姓也不要妄加分别的,这回的辩难一半就为此。怎么忽然又忘了?

  五、原文云:赞成用郭译Go……习见故也。答曰:“习见”和“是”毫无关系。中国最习见的姓是“张王李赵”。《百家姓》的第一句是“赵钱孙李”,“潜”字却似乎颇不习见,但谁能说“钱”是而“潜”非呢?

  六、原文云:我比起三苏,是因为“三”字凑巧,不愿意,“不舒服”,马上可以去掉。答曰:很感谢。我其实还有一个兄弟〔3〕,早死了。否则也要防因为“四”字“凑巧”,比起“四凶”〔4〕,更加使人着急。

  备考:咬嚼之乏味潜源

  文无意义,其时并不想说什么。后来伏园先生在仲潜先生信后的附注中,把这篇文字大为声张,说鲁迅先生所举的两点是翻译界堕落的现象,所以用二号字标题,四号字标名;并反对在我以为“极为得体”的仲潜先生的“最无聊”三字的短评。因此,我才写信给伏园先生。

  在给伏园先生的信中,我说过:“气力要卖到大地方去,却不可从事吹敲,”“记者先生用二号字标题,四号字标名,也是多事,”几句话。我的意思是:鲁迅先生所举的两点是翻译界极小极小的事,用不着去声张做势;翻译界可论的大事正多着呢,何不到那去卖气力?(鲁迅先生或者不承认自己声张,然伏园先生却为之声张了。)就是这两点极小极小的事,我也不能迷信“名人说话不会错的”而表示赞同,所以后面对于这两点加以些微非议。

  在未入正文之先,我要说几句关于“滥调”的话。

  实在,我的“滥调”的解释与普通一般的解释有点不同。在“滥调”二字旁,我加了“ ”,表示它的意义是全属于字面的(literal)。即是指“无意义的论调”或直指“无聊的论调”亦可。伏园先生与江震亚先生对于“滥调”二字似乎都有误解,故顺便提及。

  现在且把我对于鲁迅先生《咬嚼之余》一篇的意见说说

  先说第一点吧:鲁迅先生在《咬嚼之余》说,“我那‘以摆脱传统思想之束缚……’……两位的通信似乎于这一点都没有看清楚。”于是我又把《咬文嚼字》再看一遍。的确,我看清楚了。那主张男女平等的男人,即已摆脱传统思想的束缚了,我在前次通信曾说过,“加些草头,女旁,丝旁”,“来译外国女人的姓氏”,是因为我们想知道他或她的性别,然而知道性别并非主张男女不平等。

  (鲁迅先生对于此点没有非议。)那末,结论是,用“轻靓艳丽”的字眼译外国女人名,既非主张男女不平等,则其不受传统思想的束缚可知。糟就糟在我不该在“想”字上面加个“常”字,于是鲁迅先生说,“‘常想’就是束缚。”“常想”真是“束缚”吗?是“传统思想的束缚”吗?

  口吻太“幽默”了,我不懂。“小说看下去就知道,戏曲是开首有说明的。”作家的姓名呢?还有,假如照鲁迅先生的说法,数年前提倡新文化运动的人们特为“创”出一个“她”字来代表女人,比“想”出“轻靓艳丽”的字眼来译女人的姓氏,不更为受传统思想的束缚而更麻烦吗?然而鲁迅先生对于用“她”字却没有讽过。至于说托尔斯泰有两个女儿,又须别想八个“轻靓艳丽”的字眼,麻烦得多,我认此点并不在我们所谈之列。我们所谈的是“两性间”的`分别,而非“同性间”。而且,同样我可以反问:假如托尔斯泰有两兄弟,我们不要另想几个“非轻靓艳丽”的字眼吗?

  关于第二点,我仍觉得把Gogol的Go译做郭,把Wilde的 Wi译做王,……既不曾没有“介绍世界文学”,自然已“摆脱传统思想的束缚”。鲁迅说“故意”译做“郭”“王”是受传统思想的束缚,游魂是《百家姓》,也未见得。我少时简直没有读过《百家姓》,我却赞成用“郭”译Gogol的Go,用“王”译 Wilde的Wi,为什么?“习见”故也。

  他又说:“将翻译当作一种工具,或者图便利,爱折中的先生们是本来不在所讽的范围之内的。”对于这里我自然没有话可说。但是反面“以摆脱传统思想束缚的,而借翻译以主张男女平等,介绍世界文学”的先生们,用“轻靓艳丽”的字眼译外国女人名,用郭译Go,用王译 Wi,我也承认是对的,而“讽”为“吹敲”,为“无聊”,理由上述。

  正话说完了。鲁迅先生“末了”的话太客气了。

  (一)我比起三苏,是因为“三”字凑巧,不愿意,“不舒服”,马上可以去掉。(二)《呐喊》风行得很;讽刺旧社会是对的,“故意”讽刺已摆脱传统思想的束缚的人们是不对。(三)鲁迅先生名是有的:《现代评论》有《鲁迅先生》,以前的《晨报附刊》对于“鲁迅”这个名字,还经过许多滑稽的考据呢!

  最后我要说几句好玩的话。伏园先生在我信后的附注中,指我为簇新青年,这自然挖苦的成分多,真诚的成分少。假如我真是“簇新”,我要说用“她”字来代表女性,是中国新文学界最堕落的现象,而加以“讽刺”呢。

  因为非是不足以表现“主张男女平等”,非是不足以表现“摆脱传统思想的束缚”!

  二,一,一九二五,唐大。

  一九二五年二月四日《京报副刊》。

  【注解】

  〔1〕 本篇最初发表于一九二五年二月十日《京报副刊》。

  〔2〕 She 英语:她。

  〔3〕 指鲁迅的四弟周椿寿(1893—1898)。

  〔4〕 “四凶” 传说是尧舜时代著名的坏人。《左传》文公十八年:“流四凶族:浑敦、穷奇、蓜杌、饕餮,投诸四裔,以御螭魅。”

“音乐”?〔1〕 篇3

  夜里睡不着,又计画着明天吃辣子鸡,又怕和前回吃过的那一碟做得不一样,愈加睡不着了。坐起来点灯看《语丝》,不幸就看见了徐志摩先生的神秘谈〔2〕,——不,“都是音乐”,是听到了音乐先生的音乐:“……我不仅会听有音的乐,我也会听无音的乐(其实也有音就是你听不见),我直认我是一个甘脆的Mys-tic〔3〕。我深信……”

  此后还有什么什么“都是音乐”云云,云云云云〔4〕。总之:“你听不着就该怨你自己的耳轮太笨或是皮粗”!

  我这时立即疑心自己皮粗,用左手一摸右胳膊,的确并不滑;再一摸耳轮,却摸不出笨也与否。然而皮是粗定了:不幸而“拊不留手”的竟不是我的皮,还能听到什么庄周先生所指教的天籁地籁和人籁〔5〕。但是,我的心还不死,再听罢,仍然没有,——阿,仿佛有了,像是电影广告的军乐。呸!错了。这是“绝妙的音乐”么?再听罢,没……唔,音乐,似乎有了:

  “……慈悲而残忍的金苍蝇,展开馥郁的安琪儿的黄翅,,颉利,弥缚谛弥谛,从荆芥萝卜玎琤oe洋的彤海里起来。Br-rrrtatatatahital无终始的金刚石天堂的娇袅鬼茱萸,蘸着半分之一的北斗的蓝血,将翠绿的忏悔写在腐烂的鹦哥伯伯的狗肺上!你不懂么?

  咄!吁,我将死矣!婀娜涟漪的天狼的香而秽恶的光明的利镞,射中了塌鼻阿牛的妖艳光滑蓬松而冰冷的秃头,一匹黯黮欢愉的瘦螳螂飞去了。哈,我不死矣!无终……”〔6〕

  危险,我又疑心我发热了,发昏了,立刻自省,即知道又不然。这不过是一面想吃辣子鸡,一面自己胡说八道;如果是发热发昏而听到的音乐,一定还要神妙些。并且其实连电影广告的军乐也没有听到,倘说是幻觉,大概也不过自欺之谈,还要给粗皮来粉饰的妄想。我不幸终于难免成为一个苦韧的非Mystic了,怨谁呢。只能恭颂志摩先生的福气大,能听到这许多“绝妙的音乐”而已。但倘有不知道自怨自艾的人,想将这位先生“送进疯人院”去,我可要拚命反对,尽力呼冤的,——虽然将音乐送进音乐里去,从甘脆的Mystic看来,并不算什么一回事。

  然而音乐又何等好听呵,音乐呀!再来听一听罢,可惜而且可恨,在檐下已有麻雀儿叫起来了。

  咦,玲珑零星邦滂砰珉的小雀儿呵,你总依然是不管甚么地方都飞到,而且照例来唧唧啾啾地叫,轻飘飘地跳么?然而这也是音乐呀,只能怨自己的皮粗。

  只要一叫而人们大抵震悚的怪鸱的真的恶声在那里!?

  【注解】

  〔1〕本神秘主义者。

  〔4〕“都是音乐”徐志摩在译前的议论中说:“我深信宇宙的底质,人生的底质,一切有形的事物与无形的思想的底质——只是音乐,绝妙的音乐。天上的星,水里泅的乳白鸭,树林里冒的烟,朋友的信,战场上的炮,坟堆里的鬼,巷口那只石子,我昨夜的梦,……无一不是音乐。你就把我送进疯人院去,我还是咬定牙龈认账的。是的,都是音乐——庄周说的天籁地籁人籁;全是的。你听不着就该怨你自己的耳轮太笨,或是皮粗,别怨我。”

  〔5〕庄周(约前369—286)战国宋国人,道家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天籁地籁和人籁,见《庄子·齐物论》:“女闻人籁而未闻地籁,女闻地籁而未闻天籁夫?”

  〔6〕“慈悲而残忍的.金苍蝇”一段话,是鲁迅为讽刺徐志摩的神秘主义论调和译而编造的。

  鲁迅杂文集名称的由来

  在鲁迅先生一生的文学创作中,杂文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在那风雨如晦的黑暗社会里,他用一支犀利的笔,共创作了700多“《自由谈》并非同人杂志,'自由'更当然是一句反话。

  《南腔北调集》(1932年——1933年):1932年2月编定,收入杂文51“记于上海且介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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