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法治示范村自查报告【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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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民生法治示范村自查报告

  常德市鼎城区许家桥回维乡中堰村,地处市城区西南15公里,G319国道、常吉高速公路横贯村境;全村13个村民小组,303户、1215人,其中回、维、土家等少数民族人口占83%,去年人均纯收入达5820元。近几年来,该村以创建“省民主法治示范村”为契机,做好民族工作,改善基础条件,带领村民谋求发展,增收致富,实现了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提高、民族团结和谐、经济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该村先后获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市、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等荣誉称号,村党支部年年被评为区先进党支部、红旗党支部,202-年被市司法局评为“人民调解先进单位”。尤其是去年以来,中堰村根据本村实际,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积极推进基层的民主法治创建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建立和完善组织机构、规章制度,促进管理制度化。首先从建章立制入手,夯实民主基础,从根本上取信于民。结合自身实际,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一套健全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把村务管理事项用规约的形式固定规定下来。根据自治章程的规定,建立了村民代表大会为决策机构,以投票表决形式选举出的村民议事监督委员会是村民议事监督机构,以村委会为执行机构的组织形式,形成凡涉及村委会工作的大事,均由监事会进行讨论,拿出实施方案,经决策机构研究决定后,再由执行机构组织落实的工作程序,保证基层治理有理有据,实行“依法建制、以制治村”,确保村委会整体功能的发挥和运行的规范。

  二、建立和完善民主选举制,保障管理规范化。民主选举是村民自治的基础,是扩大基层民主,实现村民自治的举措。中堰村202-年采取公开、公平竞争的民主原则,依法换届选举。这次选举有如下特点:一是依法界定选民资格,保障村民选举的权利。二是坚持民主选举村代表。村民代表候选人不搞组织推荐,全部由村民联名推荐产生。三是村委会成员候选人杜绝指派和内定,采用村民10人以上联名,或者村民代表5人以上联名二种形式,召开村民代表与村民小组长会议进行提名。四是突破传统做法,采取预选候选人、差额选举、秘密写票方式。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民主直选产生的村委会干部,有着相对广泛和扎实的群众基础与社会基础,在群众中有着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为民主管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实行依法治理、民主决策,提高民主法治化管理水平。由于中堰村是个民族村,村民多是法制观念淡薄,民主意识不强。针对这种现象,召开了村班子成员会议和村民代表座谈会,专门学习有关上级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明白依法办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统一思想、达成共识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依法治理。一是建立了由村主要领导负责的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责任,完善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在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领导作用。二是实行了联组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人人包组。同时发挥村内“法律明白人”的作用,紧密配合,协同开展工作。三是综合治理,实现专项治理经常化。围绕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中的突出问题以及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经常性的专项法制宣传和整治工作,保障中堰村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四、建立和完善民主监督制度,推动村务管理透明化。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的保证,具体内容一是坚持落实评议会制度。为更好地推进民主自治,定期组织向村民代表大会和村议事监督委员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接受评议。二是实行“村务公开、制度公开、财务公开”,进一步调动村民参与管理的积极性。财务公开更是重头戏,为了管好财务,坚持一枝笔审批,每月定期集体会审帐目,并对每枝笔支出实行“四章把关”,即所有支出单据,必须依次由经手人签章、会计注明用途并签章、村委会主任审批签章、民主理财小组复查盖章。这一系列的制度落实,使村民对关系自身切身利益的大事清楚放心,也提高了村务法治化管理水平。

  五、强化普法,实现法制宣传教育规范化。以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为切入点,主要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利用法制宣传专栏,定期刊出与村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案例;建立村民法律夜校,坚持定期上法律辅导课,针对村民实际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建立法制书籍阅览室,配置法律图书,免费对村民开放,使村民真正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严格依法办事的良好习惯。并根据形势和居民需要,经常开展喜闻乐见的法制教育活动和法制文艺活动,提高村民的自律、自治和自我保护能力。二是依托村内的“法律明白人”建立起一支村级法律宣传志愿者小分队,并定期组织各类法制宣传活动,为确保一方平安,维护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三是加强法律服务工作,满足村民对法律服务的需要。为此许家桥司法所专门在中堰村设立了一个法律服务站,专人值班,免费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协办公证以及为村务管理提供法律意见等,指导和帮助村委会成员提高依法管理事务的水平,提高村民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近几年来,中堰村通过开展依法治村,民主管理,实现了无一人越级上访,无一例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真正实现了大矛盾不出村,小矛盾不出组。全村经济得到了发展,村民安居乐业。我们一定会发扬并保持这种精神,稳中求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继续努力!

第2篇: 民生法治示范村自查报告

  为深入开展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法治示范创建活动,提升创建水平,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法治中国的精神实质,紧紧围绕“完善基层民主制度,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这一主题,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村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为大力宣传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的社会和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民主法制意识,推进和完善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我乡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农村基层法治建设得到加强,农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各项制度更加完善,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农村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社会秩序良好,村容村貌进一步改善,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得到协调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认真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大力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村民积极学法用法,提高参与法治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建立健全全村民主自治组织。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发挥基层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组织村民制度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认真落实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各项措施,自觉接受乡人民政府的工作指导,引导村民学法律、学文化、学技术,培育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

  (三)建立和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保障村民的民主自治权利。完善民主选举程序,保障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完善民主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民主议事、民主决策的程序,对涉及公益事业和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做到依法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认真执行“一事一议”制度,保障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决策权。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使各项事务的管理有章可行,加大民主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进一步规范村民的民主管理行为。完善民主监督机制,认真落实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干部制度,推行村民委员会干部任期、离任审计制度和过错追究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增强民主监督制度的实效性。

  (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在司法所的指导下依法制定《村民自治章程》,保证村民自治章程的合法性、民主性和可行性。相关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要积极为村民和基础组织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解决涉法问题,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引导村民正确反映利益诉求。

  (五)加强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力度,使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充分发挥网格员的作用,实现网格化管理,加大治安管理和治安问题的整治力度,为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安置帮教工作到位,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率达100%,无社区***人员违反监管规定被收监和再犯罪情况发生,辖区内无“黄赌毒”窝点。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建立健全村民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村委会自治章程或村民公约,财务定期定点公开,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现党组织领导下的各类组织的协调运作,支持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广泛开展“法律进农村”和法治宣传促和谐活动,着力提高农村成员法律素质,落实基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措施,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促进流动人口同当地村民和睦相处;依照国家法律和政策,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开展群众性自助、互助服务,加强和改进农村服务工作。

  四、组织领导

  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是建设法治示范乡,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的展开。具体工作由乡依法治乡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政办、司法所负责。各村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创建活动的实施工作,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再创新水平。

第3篇: 民生法治示范村自查报告

  为了贯彻落实《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法宣办关于开展遵义市第七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遵法宣办通〔202-〕4号),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是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有效载体,是深入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有力抓手。通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的开展,推动村(社区)完善“五民主三公开”体制机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治理体系、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发展高质高效的乡村产业,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基本标准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应达到如下标准:

  (一)村(居)民自治组织机构健全。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委员会、村(居)民小组能有效发挥作用,村(居)委会有固定办公场所。村(社区)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村(社区)党组织成员近一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无“村霸”或涉黑涉恶等问题,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民主选举规范有序。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小组长、村(居)民代表都能依法选举或推选产生,选举程序规范,选举秩序良好,选举结果群众满意。

  (三)民主协商丰富有效。健全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有效地开展村民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各类协商活动。

  (四)民主决策切实落实。村(居)民会议或者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重大事项都能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每年至少召开4次以上村(居)民代表会议。

  (五)民主管理扎实细致。村(居)干部依法实行民主管理,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健全,村(居)委会公章、财务账目、集体财产等管理有序。村规民约(社区公约)修改及时完善,程序内容合法,经司法所合法性审查,及时向民政办备案,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不含有侵犯村(居)民合法权利的内容,具备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制定村(社区)小微权力事项清单,建立事项流程图,权力清单、规章制度、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全程公开。

  (六)民主监督推进有力。村(居)干部依法接受村(居)民监督,每年至少向村(居)民或群众代表报告一次工作,接受群众评议。扎实推进村(居)务公开“五规范一满意”工作,建设永久性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栏,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群众满意率达到80%以上,没有发生因村(居)账目不清、村(居)务不公开而引发的群众上访案件。

  (七)公法体系逐步完善。村(社区)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完善办公场地和人员配备。村(社区)聘有法律顾问并建有微信群,设有法律援助联络站(点),村(居)民能够熟悉寻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的渠道,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治保、人民调解组织健全,城乡不稳定因素能够及时消除,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0%以上,连续三年无重大刑事案件,无社会影响较大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无群体性上访事件,无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八)村(社区)办小学设立法治教育课程。配备法治副校长,在校学生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

  (九)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至少打造一个以上免费开放的法治文化阵地(法治广场、法治一面墙、法治一条街)。至少建设一块永久性法治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有一支法治文艺宣传演出队伍。有一个法治文化广播站。有一所法治培训学校。通过法宣在线及线下面授等方式培育一批村(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村(社区)每个小组至少培育一户学法用法示范户。村(社区)针对群众需求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相关政策、宪法、民法典、禁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每季度至少一次。

  (十)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普法宣传成果显著。结合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坚持法德并举,深入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活动,形成长效化常态化的普法宣传机制,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加强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传承良好家风家训,培育富有地方特色和时代精神的乡贤文化。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工作,遏制信仰迷失、滥办酒席、厚养薄葬、高额彩礼、低俗婚闹、早婚早育等陈规陋习,树立新风正气。全面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普及率和知晓率达到80%以上。

  (十一)城乡经济建设和法治创建协调发展。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因地制宜地发展产业,实现以产业为支撑,以法治为保障,推动村(居)民人均收入逐年增加,村(居)民安居乐业,促进村(社区)和谐稳定。

  三、实施步骤

  “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年5月6日—5月29日):申报推荐。

  各村根据《“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行初次申报,再由镇里筛选长期坚持民主法治创建、基础较好的村(社区)进行重点推荐。按照市委对平安遵义建设的部署安排,202-年全镇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比例达到70%以上。

  第二阶段(202-年6月1日-7月15日)

  各村要按照《凤冈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指导标准》,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创新机制,狠抓落实。组织广大党员、群众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村级规范管理,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第三阶段(202-年7月下旬):迎接验收。

  各村按照创建活动标准进行自评,作好验收准备,市法宣办将到我镇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对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命名。

  四、活动要求

  充分认识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思路。各村(社)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步骤、有组织地进行创建活动,各部门积极配合,要把创建活动作为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注重依靠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创建的整体合力,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第4篇: 民生法治示范村自查报告

  ******区***x社区位于***x市区***x部,辖区面积***平方公里,总人口***x人。近年来,社区在街道及上级司法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指导下,坚持民主自治,严格依法管理,促进了经济迅速健康发展,确保了辖区和谐稳定。社区先后荣获******省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省和谐社区******省文明单位等荣誉,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健全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社区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务求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及时成立了社区党书记为组长,居委会委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订完善了《***x社区民主“一事一议”制度》等制度,健全和完善了以“四民主两公开”为主要内容的社区组织管理制度。实行民主法制建设常态化。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居民大会,对社区的重大事件决策进行民主讨论,民主表决。建立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落实工作经费,工作人员,工作措施,社区每年平均调解信访纠纷案件***x件左右,没有出现社区居民集体上访事件。建立民主监督平台,健全和完善了以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党员干部等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保证社区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处理居务。抓好依法治理社区,强化普法教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实施普法规划和每年的普法计划,切实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初有目标,年终有总结,将社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多措并举,逐步深化民主建设

  通过开展“普法日”、法治建设宣传月活动,让婚育新风进社区、法律进社区。充分利用会议、设立法制宣传版报,配备社区阅览室定量的法律图书免费向社区群众开放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向社区居民宣传法律,提高居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同时,把法律宣传服务融入便民服务大盘中。由网格普法队伍,便民服务志愿团体,每天下社区,零距离服务群众,上门为高龄老人、残疾人办理医保低保,提供计生服务及免费法律咨询等,利用广场组织社区健身队、宣传队、居民文艺爱好者载歌载舞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举办社区书画展、游园活动、演讲比赛、社区文化艺术节等活动,深受社区居民好评。

  三、创新管理,依托网格助推发展

  坚持把民主法治社区创建工作与解决社区事务中难点、热点问题相结合,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和谐社区以及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等工作相结合,使得社区居民安居乐业。***x年,社区试点推行网格化管理。依托网格化管理,搜集社情民意,对矛盾隐患,做到提前介入、有效控制、果断处置。通过研判制,定期做好矛盾排查工作,有效化解民事纠纷,确保矛盾消化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防微杜渐,与单区民警联手打造平安社区,对辖区治安混乱地带进行巡逻监控,并组织义务巡逻队和治安巡防队在节假日进行巡逻。特别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建立了对重点人员全方位24小时监管的长效机制。由于依托网格创新管理,既扩大了居民参与社会管理面,又激发了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充分体现了村民自治。

第5篇: 民生法治示范村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县域依法治理,全面提高乡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促进法治永兴建设,现就开展“法治乡镇”创建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宗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努力做到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企业依法经营、基层民主自治、公民知法守法、社会和谐稳定。力争到20***年,全县100%以上的乡镇达到法治乡镇标准。

  二、工作要求

  通过深入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效果,促进各级党委提高依法执政能力,促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促进司法机关公正司法,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推动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创建“法治乡镇”工作的具体要求是:

  (一)依法执政

  1、全面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公开听证等制度。

  2、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认真贯彻上级决策部署。

  3、党委会议事规则健全,有关决策的集体决策制度、评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健全。

  4、 对涉及镇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前合法性论证。

  5、党委每年分别听取同级人大、政府、政协和人民团体工作汇报不少于一次。

  6、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

  7、建立完善并落实中央关于党内民主制度规定。

  8、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

  9、落实站所干部述法考评制度,每年2次。

  10、 积极推行重大事项决策法律顾问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

  11、依法及时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承诺惠民实事全部落实。

  12、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法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

  13、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积极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14、有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健全.

  15、积极组织公务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依法行政和法律知识培训.

  16、行政执法程序合法,行为规范。

  17、按上级要求对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作出部署

  18、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创建面达到100%。

  (二)加强法制宣传,拓展法律服务

  19、普法领导机构健全,普法职责明确,经费落实,学习制度健全,计划、步骤清晰。

  20、认真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

  21、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22、认真开展“12.4”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23、乡镇设立固定法制宣传栏,每季刊出1期,要求有书面记录.

  24、乡镇有法制分校,乡镇辖区内设立固定的法制宣传栏和宣传标语,村(居)达到“四个一”(一支法制宣传队伍、一所法制夜校、一块法制宣传栏、一间法制阅览室).

  25、干部(职工)学法内容年度有计划、有安排,党委中心组每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干部(职工)集中学法每年不少于4次.

  26、认真组织本辖区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及格率达100%.

  27、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和资料,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档案健全、规范.

  28、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配备率达到100%;辖区内青少年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29、每年组织辖区内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个体工商户集中学法活动不少于2次。

  30、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按月及时完成任务数的,

  (三)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31、按要求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居)”活动,创建覆盖率达到100%。

  32、村、居、企业等群众自治组织健全,制度完备,并正常发挥作用。

  33、认真贯彻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

  34按要求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35、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36、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

  (四)坚持依法办事,做到“六个不发生”

  1.不发生领导班子成员重大违法犯罪案件。

  2.不发生因领导决策失误、渎职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事件。

  3.不发生因出台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文件、规定导致严重侵犯公民利益,在全市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4.不发生因违法行政引发的在全市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或公民死亡事件。

  5.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导致发生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生命财产安全或者公共财产安全的恶性事件。

   6.不发生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的徇私枉法案件。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各镇(街)党委、政府(办事处)要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法治永兴”建设的关键环节来抓,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法治永兴”建设中的作用。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本辖县本单位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抓好分工落实。基层政权组织要依法加强公共服务职能,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基层自治组织要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落实村(居)务公开、财务公开各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当家作主。要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责任制,落实政(事)务公开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要把建设法治乡镇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分解到相关部门、单位,明确要求,落实责任。

  (二)狠抓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两个重点。要按照“法治永兴”建设的总体目标,把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作为建设“法治乡镇”的重点,下大力气集中解决当地人民群众对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方面最为关注的突出问题。一要以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法治政府为目标,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并对就业、教育、医疗、环保、安全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组织开展执法大检查,通过集中整治,着力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二要以规范为主线,以执法一线、热点岗位、领导干部为重点,通过落实整改措施,强化执法检查,加强制度建设,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着力解决执法不公正、不规范、不作为、不文明等问题。

  (三)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设法治乡镇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建立党委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各司其职,各部门整体联动,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在建设法治乡镇的活动中,人大、政府和政协要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共同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中存在的严重官僚主义及失职渎职行为。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对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提出明确的目标和要求,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本系统尤其是基层业务主管部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四)健全监督机制。乡镇党委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办事情况督促检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监督等层级监督和审计、监察等专项监督,强化对重要部门、重要事项和重要岗位的监督;各级政协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视察,促进法律法规的执行;各级司法机关要加强司法监督,依法保障公民诉讼权利,重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罪不究、违法办案、裁判不公等问题;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

  (五)强化宣传发动。镇(街)党委宣传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法治永兴”建设的宣传报道,将其列入年度宣传计划,精心筹划、周密部署、上下联动、确保落实,形成持久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法治乡镇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和重要意义,紧密联系实际,宣传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要开拓各种传媒渠道,采取专栏、专题、新闻采访等多种形式,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建设法治乡镇的积极性。

  四、考评表彰

  “法治镇(街)”考评采取统一部署、统一标准、统一考核、动态管理的方法进行。考评由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法治乡镇创建活动考评标准》每年组织考核认定一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认识。各乡镇党委要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充分认识开展法治乡镇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制定具体措施。要把法治建设列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各乡镇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确保建设法治乡镇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完善保障措施。各乡镇要根据建设法治乡镇工作的目标任务,从实际出发,切实解决好创建活动的物资和经费保障等问题。各级财政要确保这项工作的经费落实,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力的物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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