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库自查报告范文四篇

| 自查报告 |

【www.fzlzkj.com--自查报告】

小金库自查报告篇1

根据县纪委《***发〔2007〕20号》文件要求,我局在本系统认真开展了对私设“小金库”的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认真领导

1、我局召集全体班子成员、二级机构负责人和会计、报账员等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县纪委文件,提高相关人员的认识。

2、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组长***x;成员:各二级机构会计和各二级机构报账员、各二级机构负责人。

 二、认真自查自纠,建立监督机制

根据县纪委文件要求,我局首先开展了对私设“小金库”的自查自纠工作,经过认真自查,发现我局不存在私设“小金库”现象。各二级机构也不存在私设“小金库”现象。经过自查,对各二级机构起到警示作用。同时,我们将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严防“小金库”的出现。

今后,我们将严格落实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公私财物,杜绝违反财经纪律事件的出现。

小金库自查报告篇2

小金库自查自纠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办按照中共成都市纪委、成都市监督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审计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小金库”的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自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通知》(成委办[2009]20号)下发之日起,我办即刻按照其相关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建立工作机制,并通过办党组会、行政办公会和成都市人防工作会等,认真做好宣传、部署和组织工作。成立了成都市人防办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财务处),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防办党[2009号]),确定了我办开展此项工作的时间、范围、步骤和具体安排。

二、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按照成纪发[2009]16号的要求,成都市人防办机关和所属7个事业单位,截止2009年6月19日,全部进行了“小金库”的自查自纠工作,自查面达到了100%。我办所有纳入本次“小金库”清理、检查的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并积极认真地按照成防办党[2009]32号的要求,即时动员、布置,安排和开展银行账户、库存现金的治理清查工作。皆未发现私设“小金库”的情况。各单位负责人都本着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的态度,签订了《自查责任承诺书》,并按时报送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三、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通过历次“小金库”的清理、检查、治理工作和各种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使我办及直属企、事业单位领导和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小金库”的危害性,并逐步加强了对容易产生“小金库”的关键环节、部位的管控,比如:对单位各类银行账户的结存情况;库存现金的及时盘存情况;各类收费票据、印章的登记管理情况;现金借款凭条及时报销情况以及账薄是否纳入监管等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地检查。并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和参照其他市级部门的成功经验制定了《成都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和《成都市人防办机关包干经费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办法),加强了制度建设。同时,严格按照国家和人防系统各项财会法律、法规、制度、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

小金库自查报告篇3

治理“小金库”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防止收入流失,完善财务监督、腐败温床,保护干部的一项重要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办发[20***]《关于在全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现把我校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全市“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后,我校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以及有关会议精神。我校把“小金库”治理工作作为当前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学校除了组织中层以上干部集中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外,还集中组织教职工传达会议精神,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工作重点,增强治理工作的主动性,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校长谭振华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正确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要求大家要认真对待专项治理工作,明确清理检查“小金库”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遏制和防止腐败,规范财务收支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教育和保护干部的需要。要求大家,对照“七种”表现形式认真自查自纠,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二、加强领导,责任分工。

为了保障治理工作顺利进行,我校成立了治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举报电话、制作了举报的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建立了举报登记、查处督办制度和工作保密制度,“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由学校支部牵头实施,工会、财务室等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参与。由后勤办主任邓德新具体负责,确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既营造了浓厚的工作氛围,又保证了此项工作有效开展。

学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举报电话:

三、明确要求,重点治理。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我校此次专项治理重点是20XX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要求,我校通过深入自查,我校财务管理均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收入、支出全部纳入本单位财务部门法定帐目统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国家和单位收入,没有单独帐户,未设任何形式的“小金库”。

一、我校根据市财政局、教育局的有关要求和学校实际编制了学校收支预算,学校一些重大收支,事前都要开校委会,事后进行常规公示;学校每年在教代会上都要作财务报告,并要在教代会上都获得通过。

二、我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免收学生杂费、课本费,其标准向社会公示。在我校收费中,没有一起强制性要求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的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政策及上级单位要求,实施并落实,无任何乱收费情况。

三、学校严格加强预算内、外资金管理。预算外的学前班的收入全额缴入财政专户,所收学生作业本费全额缴入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部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收据。

四、我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各项支出均按实际发生数列支,无虚列虚报,无白条作为报销凭证。对于大额款项支出,均要经过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对于涉及基建等项目的支出,都附有合同、结算表和其他相关材料。

五、我校无私设“小金库”和“帐外帐”等违规行为。学校各项经费支出,都严格遵守各项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无乱之滥用和铺张浪费等现象。

六、按照财政集中支付要求,现金管理采取备用金制度,按照现金管理有关规定,严禁设“小金库”。财务报销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杜绝坐支行为。严格控制财政资金支出,没有以任何形式进行私存私放。

七、清查结果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了通报,并在全校公开栏予以公示。在认真清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认真填报相关表格。我们将建立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财务透明度,严防“小金库”的出现。

虽然我校目前尚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了财经纪律,加强了法制教育,强化了财务管理,确保了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确保了资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校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四、整改建章,规范完善

我校决定在前期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力争做到治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败工作能有更大提高。

小金库自查报告篇4

为认真贯彻全区“小金库”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红寺开发区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国土资源管理局认真对照治理范围和内容,进行了深刻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把握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这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坚决查处和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坚持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依纪依法、宽严相济,

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基本原则,建立了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纪检组长具体负责,财务人员全力配合的工作机制,深挖细查,开展了详细认真的摸排。

二、严格界定治理的范围和内容此项治理的重点包括行政机关,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自查自纠: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收费、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

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三、认真、严肃、扎实开展自查自纠账户情况自查表明:

因国家、自治区重点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土地承包、土地开发整理等业务工作相继开展的需要,为严格资金监管,便于资金收支,确保专款专用、严格透明,我局在农行共设立了3个账户,分别为:

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征地补偿专户、太中银铁路征地补偿专户、单位经费基本户;在信用社共设立4个账户,分别为:

基建专户、临时用地补偿专户、土地承包费收支专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户,以上账户全都做到专款专用,无设立“小金库”的情况。

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情况开发区8月12日召开“小金库”清理整顿再部署会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再次清查,发现还存在着以下问题。本着勇于负责、敢于坦承的原则如实汇报如下:

1、我局原任局长根据管委会有关领导指示精神,为扶持红寺堡罗山宾馆能顺利开业,于201X年六月分三次给罗山宾馆借款共计壹拾伍万元整,所借款项为土地出让金。因罗山宾馆一直无力偿还,我局便以抵顶在该宾馆的各项招待费形式逐渐回收借款,收回款项全部上缴财政,至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开始时,最后一笔借款64697.80元全部被追回,并于201X年8月18日全额上缴财政。

2、因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由我局承办,吴忠市国土资源局只负责审核发证,土地证书工本费由我局代收保管,待发证时统一收缴吴忠市局。为便于保存,我局当时开设了存折,共存入工本费3640元,之后因吴忠市局未向我局发证,此项资金也未上交,201X年8月18日全部上缴本级财政。

3、原任领导于201X年11月10日从单位基本户中给红寺堡开发区嘉骏公司借款40000元。我局经过多次催还,分别于201X年7月26日收到还款10000元,201X年9月30日收到还款15000元,剩余15000元也于201X年8月18日全部还清。

本文来源:http://www.fzlzkj.com/shiyongwen/167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