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火灾应急预案范文(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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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它一般应建立在综合防灾规划上。其几大重要子系统为: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强有力的应急工程救援保障体系;综合协调、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统;充分备灾的保障供应体系;体现综合救援的应急队伍等。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林场火灾应急预案范文(精选3篇),欢迎品鉴!

林场火灾应急预案1

根据县森林消防指挥部《处理森林火灾事故预案》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制订本预案:

 一、凡发生森林火警,都应按照行政村委或起火单位直接处理。发生下列森林火灾事故,由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1、跨村行政界限或部分插花山,明火半小时仍未得到控制或受害面积在五亩以上的森林火警火灾。

2、发生在镇界、县界边线上的森林火灾。

3、造成人身伤亡的森林火灾。

4、需要镇支持扑救的森林火灾。

 二、扑火领导

1、组织领导

⑴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党政办公室接到上述森林火灾事故报告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组长及镇政府主要领导报告。

⑵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组长及镇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立即向有关镇、村通报情况,做好应急准备,部署紧急措施。

⑶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依据火灾情况,必要时,立即组织镇森林消防扑火队、派出所及镇属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帮助起火单位做好扑救工作,负责向现场提供后勤支持,及时向上一级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做好联系工作。

2、扑救原则

根据火势状况,扑救山火要掌握:⑴以发动就近群众扑救为主,采用人海战术方针,实行直接扑火;⑵必要时可采取“牺牲局部、保存全局”的战略,采用开辟防火隔离带,阻止山火蔓延;⑶山火扑灭后,一定要留守现场,以防死灰复燃。

3、扑火力量

发生火警、火灾后,各村委要迅速组织群众上山扑救,同时镇政府和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可指令派出所、镇森林消防义务扑火队参加扑救。

4、通讯联络

镇政府、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要与各村村委及有关部门紧密配合,依靠现代化通讯设备,保证火场与各单位和通讯联系,白天联系电话:84061035、84061343、84061377,夜间:84061035、84061343。

5、灭火工具

镇配有一定的灭火工具,由镇森林消防指挥所负责保管,以作随时备用,用后按时交还镇森林消防指挥所。

6、后勤保障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有关部门要大力调配扑火所有用的物资,卫生部门要储备必要的药物、器械,企业要及时提供运输工具,供电、邮电都要予以支援。

7、火案查处

一般火警由村委调查处理,较大的火警及一般火灾,由派出所、林业等协同村委查处,较大的火灾报县林业公安查处。

8、善后处理

对受灾农户要及时帮助恢复生产,搞好绿化造林及开发林业。

对扑救致伤人员要做好善后医疗工作,想尽办法给予提早恢复健康。

9、宣传报道

要组织通讯、广播、文化等单位,对火场进行真实报道,对扑救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人物要采取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宣传,对肇事者和火案处理情况,加以必要通报,以达到全社会参加的防火意识。

三、本预案经镇森林消防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由镇有关部门和村委负责落实,组织实施。

林场火灾应急预案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切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重要森林火灾工作,正确处置因森林火灾引发的紧急事务,确保林场在处置重要森林火灾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得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宜春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铜鼓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铜鼓县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花山林场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工作。

1.4 工作原则

1.4.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本场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在县防火办和林场的统一领导下,由林场、分场二级负责。林场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和协调林场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1.4.2 以人为本,安全处置。 在处置森林火灾时,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人员伤亡,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5 预案启动条件

如果火场持续4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启动本预案。

2 组织体系及职责任务

2.1 指挥机构 — 林场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

2.1.1 组成人员见林场[2006]03号文件。

2.1.2 职责

林场森林防火应指挥部统一组织、指挥辖区内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工作,向县防火办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

(1)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调度,全面掌握火情信息、火场天气状况和扑救情况。协调组织扑火力量、通信联系、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配合等应处置措施的落实;

(2)组织车辆确保扑火人员、扑火机具、扑火设备及救援物资快速运输,为扑火工作提供后勤保障;

(3)花山卫生所要配备必备的救护药械熟悉急救的基本常况,随时待命。

(4)花山小学负责组织学生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每学期不得少于一课时。

2.2 办事机构 — 林场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林场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林场林政科,作为其日常工作机构。其在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指挥工作的职责是:

(1)执行林场森林防火灾应急指挥部的决定和指示;

(2)负责林场森林火灾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3)承办县防火办公室交办的其它事项。

2.3 工作机构 — 林场扑火前线指挥部

2.3.1 组成人员见花林发[2006]03号文件。

2.3.2 职责

(1)在林场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火灾现场的应急处置工作。

(2)全面掌握火灾发展态势,及时向林场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为上级决策提出建议等。

2.4 林场相关应急支持保障部门

3 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3.1 森林火灾预防

要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格控制和管理林区野外火源;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栓查监督,消除各项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 火险预测预报

依据气象部门中长期天气预报和县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分析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向辖区发布火险形势宏观预测报告。

3.3信息报送和处置

3.3.1火警、一般火情,应当及时逐级上报。

4 火灾扑救

4.1 分级响应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执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接线员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和职责。一般情况随着灾情的为断加重,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也相应提高。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按由高低分为三级:

4.1.1 一级响应

当出现受害森林面积100以上,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需要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支援的森林火灾等火情时,林场应当立即向县森林防火办(通报)情况,并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4.1.2 二级响应

当出现火场持续4小时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受害森林面积50亩以上100亩以下的火灾等火情时,林场应当及时向县防火办救得支援。

4.1.3 三级响应

发现火警当地应立即组织扑救。

4.2 扑火指挥

扑救森林火灾由林场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随着火情的发展变化,各级领导靠前指挥到位,扑火前线指挥部的级别随之提高,人员组成相应调整,但要坚持由上到下的逐级指挥体系。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项工作分到指挥部按照总指挥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

4.3 扑火原则

4.3.1 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4.3.2 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4.3.3 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3.4 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等力量为主,其它经过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的辅的原则。

4.3.5 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4.4 应急通信

在充分利用当地森林防火通讯网的基础上,采取措施保障在紧急状态下扑救森林火灾时的通信畅通。必要时;请求县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调派通信车到火场提供应急通信辅助保障。

4.5 扑火安全

现场指挥人员必须认真公、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人员的安全。

专业森林消防队员扑火应当穿戴阻燃服、鞋、手套和头盔。防止被火烧伤,随身携带水壶、毛巾和防中署、烧伤药品等避险自救物品。

4.6 居民区及群众安全防护

各分场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订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4.7医疗救护

因森林火灾造成人员烧伤,由卫生所进行组织救治,必要时送上级医院救治。

4.8 后勤保障

森林火灾发生后林场组织专人负责扑火后勤保障。应当组织人员车辆(81339)运送现场扑火机具、器材、设备、燃料、食品、饮用水等物资,优先保证一线扑火人员的食品和饮用水,运送扑火物资应落实责任,确保扑火物资安全、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

4.9 扑火力量组织与动员

4.9.1扑火力量的组成。 扑救森林火灾应以半专业应急分队扑火力量为主,尽量动员当地林农、群众等非专业力量参加扑救工作。

4.9.2跨区增援机动力量的组成。 如林场扑火力量不足时,林场及时向县防火力申请县扑火队和邻近兄弟单位的支援。

4.10 火案查处

林政科会同棋坪森林派出所进行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工作。

5 后期处置

5.1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林场工会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安居工程。

5.2 调查与评估

林场林政科会同棋坪派出所对森林火灾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报告林场、县林业局和防火办。

6 综合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林场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重点森林防火期每日24小时有工作人员值班、有领导带班,有专车待命确保森林防火信息畅通。

6.2 应急队伍保障

全场组建应急分队,人数不少于20人,各分场能够组织扑火的人数,上中肖分场20人,黄沙分场20人。

6.3 扑火物资储备保障

林场森林防火应急部根据辖区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的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用于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的补给。

6.4 资金

由财务科列入预算。

6.5 技术保障

6.6 宣传、培训、演练

6.6.1 公众宣传教育。 在林农公布“8781101”“8722119”的报警电话,广泛宣传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普及扑火安全常识。林区、学生应当开展森林防火教育。

6.6.2 培训。 林场防火应急指挥部负责分场长、组长所有森林防火指挥员和扑救森林火灾任务的人员都必须接受森林防火业务的知识培训,熟悉掌握科学指挥和安全避险等知识。

6.6.3 演练。 配合县森林防火应急指挥部组织的森林消防队伍进行扑火演练,提高扑救火灾能力;按照应急预案组织演练,熟悉应急工作各个环节,提高协同应急能力;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机制。

7 附则

7.1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奖励,依据《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对火灾肇事者的责任追究,由县司法部门依法审理;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依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的追究》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7.2本预案由林场办公室负责解释。

7.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8 附录

8.1 花山林场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电话

林场火灾应急预案3

一、总则

(一)目的和依据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景区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沐川县森林防火预案》,结合景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景区管委会的领导下,执法大队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景区内经营单位和农户的森林防火工作。

2、专群结合,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半专业扑火队和发动群众相结合,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处置森林火灾。

3、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4、警钟长鸣、常备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沐川竹海景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景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承担本景区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二)景区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联系电话:

景区执法队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动态变化监测、信息统计汇报、森林火灾扑救协调等工作。

(三)景区森林防火领导小组下成立义务扑救队共计20人。人员名单、联系电话附后。

(四)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在景区管委会统一领导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

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信联系,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急处置措施落实工作。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机具、装备及救援物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镇政府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五)景区森林防火工作实行片区责任制,要经常性地在片区进行宣传、检查、督促。片区划分如下:

1、第一片区:北大门至陈明安屋基(包括万寿3、4组的景区内的林区)。

负责人:

2、第二片区:陈明安屋基至茶场沿景区环线的林区。

负责人:

3、第三片区:茶场至箫洞飞虹沿景区环线的林区。

负责人:

4、第四片区:箫洞飞虹至南大门沿景区环线的林区。

负责人: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知识、扑火科学知识。

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管护人员要坚持巡山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做到见火就查、违章就罚,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端午节、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一)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要立即向景区执法大队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情况,执法大队接到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镇、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积极组织扑救。严禁组织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儿童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2、出现重要火情时,执法大队应在发现火情半小时内详细准确地将森林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扑火力量及设备,现场指挥负责人及联系方法,火情动态,发生地森林资源,道路交通、河流水系、地形地貌状况,火灾现场气象情况在1小时内报告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和设立情况

砍刀:20把 油锯:2台 铲子:14把灭火拖把:10把 斧头:2把、水桶:10个水瓢:10把 干粉灭火器:6支

设立森林防火警示牌、标志牌:46个,发放森林防火宣传资料2000余份。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分为前线指挥部、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组及保卫组。具体分工如下:

1、前线指挥部(景区管委会)职责:制定扑救实施方案;指挥扑救火灾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做好后勤保障、火场保卫和医疗救护。

2、扑救组职责:全权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向上级报告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报告扑救火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上级部署和前线指挥部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清理、火场看守的人力部署工作。

3、后勤保障组职责:根据前线指挥部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机油等)及食品,保障前方扑火需要;统一组织管理扑救火灾车辆;负责做好临时通讯系统的组建和架设;负责安排扑火人员住宿;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4、医疗救护组职责:组织管理好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和医疗卫生人员;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搞好食品检疫和防疫工作;接收、管理救灾药品。

5、保卫组职责:负责起火原因调查和火案嫌疑人的调查、拘留、审理工作;负责维护扑火现场治安秩序,保障各项扑火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前线指挥部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场进行全面、彻底清理。确定无余火后,报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方可撤离火场,同时要安排专人留守火场,经检查确认无火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三)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隔离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半专业扑火队等专业力量为主,其他经常训练的或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四)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进、驻地选择扑火和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五)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灾案件查处

轻微违章野外用火及森林火警案原则上由景区执法大队协同镇防火办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报县森林公安局立案查处。

六、后期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镇或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的人员需要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报县级有关部门和部队系统办理;对火灾肇事者,报司法部门依法查处。

(三)灾后安置及灾后重建:火灾发生后,景区管委会协同镇政府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再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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