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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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为了减小事故造成的危害,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应急预案。那么应急预案应该怎么编制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污水处理厂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1、总则

为了预防进入污水处理厂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提高员工在事故突发状态下快速、高效、有序的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防止事故的扩大,特制定本预案。

2、有限空间的范围

2.1 有限空间是指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有害气体或粉尘中毒危险)且受到限制或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

2.2 有限空间作业包括但不限于进入以下三类场所进行的作业。

2.2.1 密闭设备设施:如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管廊等;

2.2.2 地下有限空间:如各类检查井(包括城区内各类检查井)、泵坑、格栅等水下设备的安装井(坑、渠道、廊道等);安装有地下设备(包括各类闸、阀、风机、管道等)的井、坑、室;容积较小的构筑物(如沉砂池、初沉池、浓缩池、储泥池等);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

2.2.3 地上有限空间:如通风不畅的储藏室、设备间、发酵池、垃圾站等;容积较大但可能局部积存有毒气体的生物池和沉淀池等构筑物区域。

3、应急指挥小组

组长:厂长

副组长:副厂长(或厂长助理)

组员:各个部门负责人

联系电话:急救电话 120

消防电话:119

4、应急指挥小组职责

4.1 组长职责:

4.1.1 负责安全救援事故统筹安排,及事故上报;

4.2 副组长职责:

负责现场救助总体安排,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救助,保护好作业现场,负责救险人力,物资和车辆的调配工作。

4.3 组员职责:

4.3.1 服从组长,副组长的安排,积极参与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4.3.2 组织做好防护物品日常检查工作,保证正常使用。

5、污水处理主要危害物质

5.1 主要危害物质和因素有: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碳和甲烷等;

5.2 危险物质特性及危险性

5.2.1 硫化氢为无色有鸡蛋味的气体。比重 1.19(空气为 1)。在空间易积聚,不易飘散。易溶于水,也溶于醇类。硫化氢化学性质活泼,能与许多金属发生化学反应生成化合物,当空气中硫化氢含量达0.035 毫克/立方米,人们即可嗅到,当浓度超过 10 毫克/立方米,臭鸡蛋味反面减弱,不易察觉,往往会出现“闪电式”中毒死亡。

5.2.2 一氧化碳是一种无色,无臭窒息性毒气。比重 0.968(空气为 1)。当空气中一氧化碳含量达到 11.7g/立方米,呼吸 55 分钟,可引起死亡。一氧化碳主要由呼吸道进入肺泡,在肺泡中通过气体交换而进入血液循环系统。与人体血液中的血红蛋白结合,生成碳氧血红蛋白,影响了血液的输氧功能,出现窒息中毒。

5.2.3 二氧化碳在通常状况下是一种无色、无臭、无味的气体能溶于水,溶解度为 0.144g/100g 水(25℃)。在 20℃时,将二氧化碳加压到 5.73×106 Pa 即可变成无色液体,常压缩在钢瓶中存,在-56.6℃、5.27×105 Pa 时变为固体。液态二氧化碳碱压迅速蒸发时,一部分气化吸热,二另一部分骤冷变成雪状固体,将雪状固体压缩,成为冰状固体,即俗你“干冰”。

“干冰”在 1.013×105 Pa、-78.5℃时可直接升华变成气体。二氧化碳比空气重,在标准状况下密度为 1.977g/L,约是空气的 1.5 倍。二氧化碳是一种窒息性气体。二氧化碳对人体的危害最主要的是刺激人的呼吸中枢,导致呼吸急促,烟气吸入量增加,并且会引起头痛、神智不清等症状。

5.2.4 甲烷是一种没有颜色没有气味的气体,沸点为-161.4℃,比空气轻,它是极难溶于水的可燃性气体。甲烷对人体基本无毒,但浓度过高时,使空气中氧含量明显除低,容易使人窒息。当空气中甲烷达到25%-30%时, 可引起头痛、头晕、乏力、注意力不集中、心跳加速等,若不及时脱离,可致窒息死亡。皮肤接触液化本品,可被冻伤。

6、预防事故的措施

6.1 企业现场安全负责人应对现场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应该包括相关的安全法律法规;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劳保用品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事故应急处置救援和自救知识;相关事故的经验和教训。

6.2 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或安全措施,应该包括监护人与作业人员约定联络信号、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

现场作业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内容,在受限空间外的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材,比如空气呼吸器、供风式防护面具、救生绳、灭火器材等。保证其畅通无阻,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便于出入和抢救疏散。

6.3 当受限空间状况改变时,作业人员应立即撤出现场,并在入口处设置警告牌“严禁入内”,并封闭受限空间入口防止误入。处理后需重新办理许可证方可进入。

6.4 通风措施,可采用自然通风和强制通风,管道送风前应对风源进行分析确认,严禁向内充氧气。作业人员每次进入受限空间工作时间不宜过长,应轮换作业或休息。

6.5 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受限空间,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并在开关上挂“有人作业、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

6.6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进入金属容器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 V。

潮湿环境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当用电电压大于12 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

6.7 作业前 30 min 内,应根据受限空间设备的工艺条件对受限空间进行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氧含量进行检查,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中断时间超过1小时,应重新进行检测分析。

气体浓度检测仪器必须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8 受限空间容积较大时,应对受限空间上、中、下各部位分别取样检测分析,保证受限空间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合格(有毒有害物质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车间空气中有毒物质最高容许浓度”指标;受限空间内温度应在常温左右。监测结果如有1项不合格,应立即停止作业。

6.9 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要佩戴便携式气体浓度报警仪,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 h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

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气体浓度报警仪报警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对现场进行处理,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6.10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登记,禁止与作业无关的人员和物品工具进入受限空间。

6.11 在特殊情况下,作业人员可戴供风式面具、空气呼吸器,必要时应拴带救生绳等。使用供风式面具时,必须安排专人监护供风设备。

6.1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期间,在相关工序操作平台挂牌警示,严禁同时进行各类与该受限空间有关的试车、试压或试验。

7、中毒窒息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7.1 当有限空间内有人中毒窒息,晕迷或受伤时,监护人必须戴上防毒面罩后,方可进入救人,其他人员负责在有限空间外接应;

7.2 监护人下到出事地点,受伤人员无法站立时,可用安全绳直接往上拉,监护人可一边托着伤者,一边指挥上面的人拉的节奏,同时保护作者不被触伤或刮伤,同时也要保护好自己的安全;

7.3 其他人员在拉绳子的过程中,要使重心尽量往中心移,用力要均匀,与下面的人配合好,一定要注意不能碰伤伤员;

7.4 受伤者被救出安全区域后,才能解下防护装备,让伤者平躺下, 救护人员对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或胸外按压,并用担架并伤者送往医院。

8、中毒表现症状

轻度:头痛、头晕、耳鸣、恶心、呕吐、心悸、四肢无力或有短暂的晕厥。离开中毒环境,吸入新鲜空气后,症状可很快消失;

中度:除上述症状加重外,出现程度较浅的昏迷。患者面色潮红、口唇及皮肤呈樱桃红色、脉快多汗、烦噪、此时若抢救及时,可使病人苏醒;

重度:除上述症状外,常并发肺水肿、脑水肿、呼吸困难、心律失常等。如呼吸中枢麻痹,可在短时间内死亡。

9、现场急救

9.1 缺氧窒息者的急救

一旦发现有人员缺氧窒息,应立即将中毒者救出,这是抢救成功的关键。应迅速将缺氧窒息者移到空气新鲜流通的地方,松开领口和紧身衣服及妨碍呼吸的一切物品,让其头部侧偏,以保持呼吸畅通。视情况对窒息者进行输氧或人工呼吸;

9.2 中毒急救:

9.2.1 由呼吸道中毒时,应迅速离开现场,到新鲜空气流通的地方;

9.2.2 经口服中毒者,立即洗胃,并用催吐剂逼其将毒物吐出;

9.2.3 经皮肤吸中毒者,必须用大量清洁自来水洗涤;

9.2.4 眼,耳,鼻,咽喉粘膜损害,引起各种刺激症状者,须分别轻重,先用清水冲洗,然后由专科医生处理。

10、应急结束恢复现场

10.1 先检测,后进入;

10.2 保持出入口及紧急疏散,抢救通道畅通;

10.3 必须将有限空间内固体垃圾及时清理和处理,并保持足够通风;

10.4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10.5 结束应急,在充分评估危险和应急情况的基础上,经应急指挥组长批准,宣布应急结束。应急救援结束后,各部门应按照常规要求, 积极修复设备,组织展开事故调查,统计事故损失,严格按事故“四不放过”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并将事故调查结果汇报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

第二篇: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

第一条 定义

受限空间:化学品生产单位的各类塔、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

第二条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

2.1 受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2.2 安全隔绝

2.2.1 受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2.2.2 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2.2.3 与受限空间相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地封堵。

2.2.4 受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2.3 清洗或置换

受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受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2.3.1 氧含量一般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2.3.2 有毒物质浓度应CO≤30mg/m3、甲醇≤50mg/m3、氨≤30mg/m3。

2.3.3 可燃气体半水煤气、变换气、合成气、甲醇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 

2.4 应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2.4.1 打开人孔、手孔等与大气相通的设施进行自然通风。

2.4.2 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

2.4.3 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2.4.4 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2.5 监测

2.5.1 作业前30min内,应对受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2.5.2 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5.3 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受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2.5.4 作业中应定时监测,至少每2h 监测一次,如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min 应重新进行监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害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监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经对现场处理,并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恢复作业。

2.5.5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2.5.6 采样人员深入或探入受限空间采样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2.6 个体防护措施

受限空间经清洗或置换不能达到要求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方可作业。

2.6.1 在缺氧或有毒的受限空间作业时,佩戴隔离式防护面具,必要时作业人员拴救生绳。

2.6.2 在易燃易爆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2.6.3 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介质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穿戴好防酸碱工作服、鞋、手套等。

2.6.4 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配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

2.7 照明及用电安全

2.7.1 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电压应≤12V。

2.7.2 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作业或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

2.8 监护

2.8.1 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

2.8.2 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

2.8.3 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络。

2.8.4 监护人员不得脱岗,并应掌握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

2.9 其它安全要求

2.9.1 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9.2 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2.9.3 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2.9.4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

2.9.5 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

2.9.6 严禁作业人员在有毒、窒息环境下摘下防毒面具。

2.9.7 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

2.9.8 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作业人员离开作业点时,应将作业工器具带出。

2.9.9 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

第三条 职责要求

3.1 作业负责人的职责

3.1.1 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

3.1.2 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1.3 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

3.1.4 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

3.1.5 对未经允许试图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

3.2 监护人员的职责

3.2.1 对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3.2.2 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3.2.3 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从受限空间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3.2.4 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3.3 作业人员的职责

3.3.1 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受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3.3.2 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3.3.3 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3.3.4 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3.3.5 服从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受限空间。

3.3.6 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或感到不适或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3.4 审批人员的职责

3.4.1 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3.4.2 到现场了解受限空间内外情况。

3.4.3 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四条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4.1 《作业证》由作业单位负责办理。

4.2 《作业证》所列项目应逐项填写,安全措施栏应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

4.3 《作业证》应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批。

4.4 一处受限空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作业证》,当受限空间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作业证》。

4.5 《作业证》一式三联,一、二联分别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持有,第三联完工后由受限空间作业所在单位负责人次日交安全处存留《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

第三篇: 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我镇农机跨区作业应急处理工作,强化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疫情反弹、机具供需失衡、燃油供应不足、道路转运不畅、安全生产事故等突发情况,建立统一指挥、规范有序、反应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三夏”农机跨区作业应急处置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在努力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的基础上,对出现的应急事件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处置、减少损失、不误农时,特制定本预案。

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抓好粮食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提前预警、及时发现、属地管理、快速反应”的原则,对农机跨区作业突发情况进行处置。强化部门协作,统筹社会资源,加强信息互通,快速果断处置,严控事态发展,将突发事件影响减少到最小、损失程度降到最低,避免处置不当激化矛盾,维护正常生产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适用范围

“三夏”农机跨区作业期间,有以下情况发生时启动本预案。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防控形势升级,影响跨区作业机具进入辖域内进行作业的;

(二)局部地区机具供需失衡,出现重大拦截机具事件造成机具转场困难和交通秩序混乱的;

(三)作物适收期出现连续降雨、大风等异常天气,较大范围造成作物倒伏或农机进地作业困难的;

(四)油料供应紧张造成机具加油困难严重影响农机作业进度的;

(五)在用机具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或“三包期”维修服务严重不到位,影响机手正常作业,引发群体性投诉的;

(六)出现重大以上农机生产安全事故;

(七)其他突发情况。

四、组织机构

成立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单位参与的农机跨区作业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农机跨区作业应急处理工作,并对外公布应急值守电话。

五、应急处理

“三夏”农机跨区作业出现以下情况时,各村应迅速向镇政府报告,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及时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农机跨区作业工作,妥善接待安置跨区作业机手。推动健康码互信互认,并做好转移路径追踪和记录。出现以疫情防控为名阻碍机具作业情况时,联系镇卫生院对机手健康状况进行确认并妥善处理。一旦出现跨区作业机手身体异常,应及时报告镇卫生院,并按联防联控有关要求进行处置。出现较大范围疫情时,应按照实行分区分类的防控要求,统筹安排农机跨区作业。

(二)机具供需严重失衡

镇政府应及早摸清辖区作业机具需求情况,发布作业需求信息,加强机具调配保证供需平衡。辖区内出现因作业机具严重短缺,可能造成成熟作物大面积无法及时收获时,应立即通过新闻媒体及信息网络发布用机需求,引导周边机具帮助作业,必要时报请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协调组织更大范围机具支援抢收,并动态公布机具到位情况和收获作业进度,避免机到无活干。出现聚集性恶意拦机情况,各村要协助镇政府及时掌握情况动态,并立即派出人员赶赴现场,迅速通报辖区公安派出所,依据《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进行处置,对说服教育无效、不听劝告者,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可根据事态发展和实际需要请公安、交管部门帮助作业机具顺利转移,尽快恢复交通秩序。

(三)出现较大范围作物倒伏或不适宜机具进地作业情况

加强与县气象局沟通会商,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早对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进行预警,强化机具组织调度,引导当地农户提早开展抢收作业。针对地块泥泞轮式机具难以进地的情况,组织排灌机械开展排水作业,调度增加履带式收割机进地作业。对于作物倒伏严重地块,镇政府要协调联系相关镇和农技中心通过各种信息渠道发布作业技术要点,并组织专业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机手调整机具,相关镇要组织人力做好人工作业准备,努力将作业损失降到最低。

(四)出现群体性质量投诉

收到投诉后,镇政府要立即组织派员赴投诉地点核实情况,联系并督促相关企业履行服务承诺,及时安排在当地维修网点或售后服务网点进行维修。若继续出现维修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应将情况通报市场监督管理局并上报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协调督促生产企业进行处理。相关处置依照《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对于机手提出的诉求,可在保证机具及时维修不影响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再依法依规进行调解处理。涉及其他行政区域的,应及时通报其他行政区域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协助处理。

(五)出现较大以上农机安全事故

出现较大以上农机安全事故后,镇政府要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及时通报县农业执法队以及交警队,迅速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勘查事故现场,做好勘查和询问笔录,确定事故当事人并进行责任认定,会同公安交警队和应急管理局协调处理。依据《农业机械事故处理办法》,配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应将农机事故情况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农业农村局和上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六)其他突发情况

接到机手反映进行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的车辆通行费减免方面的问题,应告知机手按照《跨区作业证》提示,提前登记备案相关信息和扫码预约通行,涉及etc车载装置的使用和预约的方法可以拨打95022咨询或投诉,仍未解决问题的,应及时协调交通运输部门帮助核实解决。其他突发情况,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六、相关要求

“三夏”是全年粮食收获的第一仗。面对疫情影响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特殊时期,稳住粮食生产基本盘、发挥好“三农”压舱石作业,对提振信心、稳定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农业机械是“三夏”生产的主力军,各村要充分认识抓好“三夏”生产的极端重要性,不断提高责任感和紧迫感,将组织好“三夏”农机跨区作业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

对农机跨区作业应急处理不力,造成损失扩大的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各村要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克服麻痹松懈的思想情绪,及时掌握夏收作物成熟情况和作业进度,明确工作目标,统筹各方力量,切实加强“三夏”农机跨区作业的组织领导,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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