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保障应急预案(合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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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供水保障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应对农村饮水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供水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编制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按照县级水利局职责,明确内部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及应急工作程序,同时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相应职责,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县级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视情况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全力支援。

(4)长效管理,落实责任。农村饮水以保障饮水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强化政府监管、规范经营相结合的长效管理原则。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预案启动、相应应急程序,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应急责任机制。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各水厂在供水中出现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3)地震、洪灾、火灾等自然灾害导致供水水源工程、净水构筑物、供水工程构筑物、机电设备或输配水管网遭到破坏;

(4)因人为破坏导致供水安全突发事件。

二、应急预案

1、水厂供水故障应急预案

根据停水时间长短,将水厂供水故障分为四级,其中一级的级别为最高。

1.1四级:短时故障停水,时间在二小时以内。

1.1.1故障种类

(1)专用供电线路故障:引起突发短时停水,能在二小时内恢复供电的。

(2)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短时停水,能在二小时内修复的。

(3)加氯加药系统故障:可能导致出厂水水质超过3NTU,能在二小时内修复的。

1.1.2信息通知

运行人员发现故障后,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并立即报告水厂负责人。水厂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及时判断故障种类,迅速报告所在镇、村主要负责人,并及时与县农村饮水管理站联系,及时提供技术支持。

1.1.3抢修措施

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后,查明故障原因,及时组织人员维修。抢修工作完成,撤离安全防护措施,恢复供水。恢复正常供水后,应及时将正常供水信息通知镇、村负责人。

抢修责任人:水厂技术负责人

1.2三级:突发故障停水,时间在四小时以内。

1.2.1故障种类

(1)专用供电线路或公共供电设施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四小时内恢复供电的。

(2)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四小时内修复的。

(3)加氯加药系统故障:可能导致出厂水浊度超过5NTU或出厂水无余氯,能在四小时内修复的。

1.2.2信息通知:

运行人员发现故障后,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并立即报告水厂厂长。厂长到达现场后,判断事故等级,将发生故障情况报告镇、村负责人和县水利局负责人。

1.2.3修措施

厂长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抢修方案,组织人员抢修。抢修工作完成,安全防护措施,恢复供水。恢复正常供水后,及时将正常供水信息通知镇负责人和县水利局负责人。

抢修责任人:水厂厂长和村主要负责人

1.3二级:突发故障停水,时间在十二小时以内。

1.3.1故障种类

(1)专用供电线路或公共供电设施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2)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停水,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3)加氯加药系统故障:可能导致出厂水浊度超过10NTU或出厂水无余氯,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1.3.2信息通知

运行人员发现故障后,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并立即报告水厂厂长。厂长到达现场,判断事故等级,并将发生故障情况及时报告镇、村负责人和县水利局负责人,镇、村负责人接报告后,立即到达现场。

1.3.3抢修措施

水厂厂长和村主要负责人现场组织指挥,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抢修方案,组织抢修;协调相关部门和外援人员参与抢修;作出事故是否升级的判断。抢修工作完成后,撤销安全防护措施,恢复供水。恢复正常供水后,通知供水,并向县水利局报告。

抢修责任人:镇(办)分管责任人

1.4一级:突发故障停水,时间在十二小时以上。

1.4.1故障种类

(1)专用供电线路或公共供电设施故障:引起突发停水,不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2)电气控制或机泵设备故障:引起突发停水,不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3)加氯加药系统故障:可能导致出厂水浊度超过10NTU或出厂水无余氯,不能在十二小时内修复的。

1.4.2信息通知:

运行人员发现故障后,根据操作规程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并立即报告水厂厂长。厂长到达现场,判断事故等级,并将故障情况及时报告镇、村主要负责人和县水利局负责人。镇、村主要负责人接报告后立即到达现场,组织抢修。

1.4.3抢修措施

水厂厂长、镇分管负责人现场组织指挥,分析故障原因,制定抢修方案组织抢修;协调相关部门和外援人员参与抢修;抢修工作完成后,撤销安全防护措施,恢复供水。恢复正常供水后,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抢修责任人:镇主要负责人

2供水管网抢修应急预案

2.1供水管网突发事故分级及应急处理措施

根据县实际情况,将供水管网突发事故分为三级,其中一级的级别最高。

2.1.1三级:指管道口径在DN50以下的爆管,关阀后影响50户以内正常供水的。

(1)信息通知:接到报漏,水厂技术人员应立即到达现场,确定影响供水范围。

(2)抢修负责人:水厂技术人员。

(3)抢修措施:抢修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确定要关闭的阀门,迅速止水,组织抢修。

(4)开阀送水:抢修完成后,应立即开阀送水。

2.1.2二级:指管道口径在DN75~110之间的爆管,关阀后影响整个村庄或影响100户以内正常供水,且漏水点在重点地区、重要道路的。

(1)信息通知:接到报漏,水厂厂长应迅速到达现场,确定事故等级。

(2)抢修负责人:水厂厂长。

(3)抢修措施:由水厂厂长现场指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抢修。抢修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确定要关闭的阀门,迅速止水,组织抢修。对抢修现场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开阀送水:抢修完成后,应及时开阀送水,并报村主要负责人。

2.1.3一级:指管径DN110的爆管,停水影响200户以内正常供水,且漏点在重点地区、重点道路的。

(1)信息通知:接到报漏,水厂厂长应迅速到达现场,确定事故等级,并及时向镇分管领导汇报。

(2)抢修负责人:镇分管负责人。

(3)抢修措施:由水厂厂长现场指挥,组织人员参与抢修,抢修人员应根据现场情况,确定要关闭的阀门,迅速关阀止水,组织抢修。对抢修现场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开阀送水:抢修完成后,应及时开阀送水。

2.1.4应急响应

(1)确定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

由水厂厂长确定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

(2)抢修指挥部的设定

抢修指挥部设在水厂。

(3)事故升级

在抢修工作中,抢修负责人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认定事故等级,需要三级升二级、或二级升一级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同意升级后,及时根据相应的级别,增加抢修人力、物力。

(4)要做到“三要三随”

要备足备品备件,做到随用随取;

要保障抢修设备正常完好,做到随到随用;

要抢维修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做到随喊随到。

(5)备品备件及责任人

PE100管材:DN200、DN160、DN110、DN75、DN50、DN25、DN20各储存不少于300m,各类管件各储存不少于30件。

3水源水质事件应急预案

3.1水源水质事故的分级和应急处理措施

3.1.1三级:一般水质事件

原水含有大量泥沙和悬浮物质,造成原水浊度增高时。可通过合理调整净水剂投加量的方法来达到满意的净水效果。

原水水质出现异常,污染物质超过有关标准,但经过水厂正常处理,出厂水水质可以达标时。县疾控中心和农村饮水管理站要加强水质检测的频率。

3.1.2二级:较大水质事件

当发生不明原因的水质恶化、污染物严重超标及水源性疾病爆发时,接到报告或发现原水水质问题的第一负责人,应立即向水厂厂长报告,同时向县卫生监督部门和县水利局报告,县疾控中心化验室要加强对水源水水质的监测,增加检测频率和检测项目,并协同县卫生监督部门、县水利局尽快查明原因。同时水厂要提高液氯投加量,增加杀毒效果,采取必要的特殊处理措施,确保出厂水水质达标,如果水质不达标,确需停止供水的,应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直到水质达标后恢复供水。

3.1.3一级:重大水质事件

源水水体发生突发投毒性化学污染事故时,接到报告的第一负责人,应立即向水厂厂长报告,同时向县卫生监督部门和县水利局报告。县疾控中心化验室要协同县卫生监督部门、县水利局迅速了解清楚污染物的种类、包装、数量及出事地点等有关情况,并立即对水质进行监测,若监测出现异常情况或化学检测超出允许浓度时,应立即停止供水,直至水质达标后恢复供水。

3.2应急响应

进入应急状态时,各部门要立即到位,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发生一般水质事件,水厂第一负责人向水厂厂长、镇分管负责人报告,由水厂厂长现场指挥,保证正常供水。发生较大水质事件,立即报告镇主要负责人,由镇主要负责人现场指挥,并会同县水利局和县卫生监督部门尽快查明原因,研究对策,采取措施,并将事故的发生和处置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发生重大水质事件,镇主要负责人接报告后立即到达现现场,了解情况,迅速向县应急管理局、水利局、卫生监督部门报告,启动更高级别的应急预案,在上级领导的指挥下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篇: 供水保障应急预案

为建立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保障和防控体系,全面提高应急防范能力,确保供水管网、设备和人身安全,有效保障安全供水,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切实做好供水突发事件到来前的安全保障工作,水厂上下应以高度责任感,把应急防范工作摆在第一位,做到工作布置到位、保障措施到位、检查落实到位,落实应急责任人,用人统一指挥。适时安排预案演练,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处置突发事件的要领,做到遇事不慌、应对有序,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命、财产损失。

(二)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明确职责,统筹规划,协调配合。

(三)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宿松县供水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县供水实际情况制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供水区域内遭受洪涝灾害、雨雪冰冻、有较大影响的台风和日食、山体塌方和泥石流、地震等自然灾害而引起的下列供水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工作。

1、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2、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发生火灾、爆炸、倒塌、严重泄露;

3、主要输供水干管和配水管网遭受大面积破坏或突发灾害影响大面积区域供水;

4、因突发事件导致水厂停电、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1、成立宿松县自来水厂供水应急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工作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后勤保障:

2、办公室设在生产调度室(联系电话:)

3、明确分工,分组落实责任

(二)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1、应急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本县供水突发事件,统一指挥对现场的救援,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

(2)根据应急处理的工作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3)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供水抢险救灾、灾害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供水秩序的工作。

(4)及时将灾害性质、程度、范围、处置举措等报告上级相关部门。

(5)加强水质监测。在完善自身机构、设备、人员的基础上,落实不能监测项目的协作单位。

(6)督促各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7)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做好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抢险、救灾及救援队伍。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工作,组织重点单位进行应急处理的培训演练。

2、应急处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供水突发事件接报警工作。

(2)指导各部门制定防台风供水应急处理预案和开展检查及演练。

(3)接到发生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将领导的指示转达给有关部门。保持与各处置突发事件工作组、应急领导小组的联系,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

三、事件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服务中心接到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后,工作小组应立即指令相关部门派人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重特大突发事件一经确认,应急领导小组或应急处理办公室须立即向县政府领导和公安机关110报告,并启动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二)突发重特大供水事件发生部门接到报告后,必须做到:

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2、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3、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服从应急工作小组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事件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三)因抢救人员、恢复生产以及疏散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四)发生供水突发事件的部门应在事件发生后按上级要求时限将事件快速报送应急工作小组,由应急领导小组核准后分别报送上级有关部门。

四、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一)紧急警报阶段程序

准备预报灾害在24小时内对本厂供水设施有何严重影响,或接到灾害紧急情况报警通知时,发布本厂防御通知,并做以下工作。

1、落实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应急小组成员、分工干部、到岗到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2、落实工作职责。应急小组办公室要全力做好值班及信息记录,做好上通下达工作,掌握灾害抢险动态,密切保持与应急工作组各成员的联络,协调各组开展工作,及时报灾情及灾害防、避、抢、救等工作准备情况。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立即向县防指汇报。

3、组织领导。应急办公室立即召开灾害紧急救援动员会,进一步研究部署防灾减灾工作,视情况发布动员令。

4、防灾宣传、防避结合。通过电话、电视电话、手机短信、到家告知等形式,将灾害消息及时告知全体职工。加强对救灾工作部署和防灾减灾措施等信息的宣传。

5、重点检查、防避结合。各有关部门进一步组织加强对重点区域和易灾设施安全的再检查再落实。现场组织应急处理所出现的问题,如遇重大险情,在第一时间报告抢险组,并迅速组织人员撤离和抢险。防台风重点对象:制水一厂、制水二厂、污水厂、加压站危(旧)房、仓库,供电与电信杆及线路,各加压泵站和黎河公园等。

6、安全避灾、突出转移。接到安全转移命令后,按轻重缓急组织人员及重要物资安全转移。各施工工地停工,黎河园关闭。

7、后勤保障。后勤保障组要按照抢险的实际需要,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加强抢险物资及车辆等抢险工具组织调配。做好调度供应工作。

8、落实保障措施。各有关部门和成员按照各自的分工职责(职能)进一步开展相关保障工作。

(二)应急处理办公室响应工作程序

1、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报告后,经核实,立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组长的指令,立即调集有关专业队伍赶赴现场。

2、现场指挥应立即召开现场分析会,采取相应措施,部署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现场保卫、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三)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初期,事件部门及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排除险情,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四)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在抢救救援和事件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五、应急抢险和救援

(一)在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急工作小组及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处理应急事件的基本程序,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1、应急工作小组及时启动实施相应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并随时将事件抢险救援情况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2、应急处理办公室应指令有关人员保证各类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情况详明,指令准确,调集车辆、施工机械和物资,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3、请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事件现场的伤员抢救、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并及时调查事件现场,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应采取暂时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4、水质监测部门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水质污染情况,尽快做出水质分析报告,决定采取的措施。若系严重污染,危及供水区域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应报告应急处理办公室,立即停止取、供水,同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并通知上级相关部门。

5、水源严重污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强保护和使用其它可用水源进行供水外,必要时启动各种自备水源连通供水管网供水,解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同时将有关情况报请县政府。

6、机电设备、净水构筑物、消毒系统等水厂生产运行设施由技术专业人员负责抢险抢修和采取应急措施恢复运行。

7、必要时,迅速组织自救和疏散人员,如实报告事件发生原因、现场危险品存放情况以及控制危险源的方法,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8、要积极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二)有关部门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务

1、生产调度室

(1)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报告相关资料及信息。

(2)随时掌握供水突发事件的变化,为上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3)按工作小组组长指令启动供水调度预案,科学合理进行供水调度。

(4)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对外发布停水信息。

2、制水厂、工程部、微控中心、技术开发部等

(1)负责并组织人员对机电设施、消毒系统、计算机系统的灾害进行抢险抢修,及时恢复运行功能。

(2)负责水厂构筑物发生倒塌时组织抢险,组织开展灾后工程灾害调查,核实受灾情况和评估经济损失。

(3)组织设计单位对所设计的项目进行检查鉴定,提出抢修恢复方案和其它处理意见。

(4)协助领导小组制定恢复重建方案,指导恢复重建工作。

3、水质监测中心

(1)加强观察、检测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2)城市供水水源遭受污染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取样,判明情况初估危害程度,及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生产调度室。

(3)配合环保、卫生防疫部门做好水质污染应急处置工作。

(4)组织对水质污染灾后调查,报告受灾情况。

(5)抗洪抢险过程中,供水情况变化的观察与报告。

(6)发生泄漏事故时,协助组织人员疏散和救援工作。

4、后勤保障

负责组织、供应抢险救灾物资和恢复生产的物资。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的调查,随时掌握事态动向,及时报告进展情况。

六、主要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一)自然灾害工作预案

1、自然灾害发生时,各水厂、加压泵站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接到自然灾害报告时,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召集全体人员组织抗洪抢险工作。

3、到达现场后立即组织抢险工作,确保人员、设备、设施安全。

4、供电电源和供电设备被破坏时,采取的措施是:

(1)如能自己抢修的应积极进行抢修,争取及时供水。

(2)如需供电部门抢修时,水厂应及时与供电部门联系进行抢修。

5、如造成送水泵和水源取水泵损坏时,应急抢险队员应科学有序的积极配合机泵维修人员进行及时的抢修工作,以便快速恢复供水生产。

6、如损坏严重时,较长时间无法恢复供水,由厂部组织人员及时启动供水应急预案,利用蓄水池、高位水池等,保证居民部分供水。

7、厂抢险队伍利用送水车及消防车对一些受损程度较重的地方采取集中供水,水质监测中心及时赶赴各取水点进行采样化验,以确保水质合格,保证安全供水。

8、厂积极组织灾后设备修复工作,力争最短时间内恢复供水。

(二)水源、沉淀池、滤池、加药池、清水池防投毒预案

1、落实水厂对水源地、水库、沉淀池、滤池、加药池、清水池的专人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

2、明确水源地、沉淀池、滤池、加药池、清水池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控制外来人员参观访问,严把单位门口、滤池和各个出入口,严格执行各项登记、验证手续,加强对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管理,组织防范检查,及时整改。

3、水厂加强滤池技防措施,安装实施24小时有人监视图像记录的电视监控系统。

4、一旦发生水源和制水、供水系统受到有毒化学物品污染时的主要措施:

(1)立即停止取、供水,控制污染扩散。

(2)及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并派有关人员迅速检测水源地、制水、供水设施和原水、出厂水的污染情况。

(3)由排险抢险队伍配合有关部门清除污染。

(4)由抢险队伍紧急抢修、更换设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证居民生活用水。

(三)供水管道抢修预案

1、客户服务中心或其它值班室接到重特大事件电话后,立即报厂应急领导小组、生产调度室及时调整供水调度方案,并组织人员、设备、物资迅速赶赴现场。

2、应急抢险人员迅速赶赴现场进行抢险。

3、经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由生产调度室通过各类媒体发布相关区域停水信息,并做好解释工作。

(四)水质事故处理预案

1、值班人员发现水质超标时,应立即停止取供水,并报告应急领导小组。

2、生产调度室应启动供水应急预案,进行调配供水。

3、水质监测中心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原因分析,确定具体解决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防破坏工作预案

1、迅速报110。

2、应急救援队伍协助公安人员紧急救援疏散事发区内及周边人员,营救伤员。

3、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七、监督与管理

(一)应急处理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对在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时迟报、谎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在处理事件中失职、渎职、不服从指挥、临阵脱逃的人员以及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厂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对在发生供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四)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厂和事件发生部门应当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件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对部门和个人进行奖惩。

八、附则

(一)、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和补充。

(二)、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篇: 供水保障应急预案

一、组织指挥

学校供水应急防范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学校供水应急系统的组织、指挥、协调、管理。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应急期间的信息收集、汇总和按程序报告,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和上级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等工作。办公室设在通慧楼三楼事务室。

二、响应和处置

对发生的一般性影响危及学校正常供水的事件,领导小组尽快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果断处置,全力控制事态的发展,减少财产和社会损失。

1、供水水质防范预案

(1)学校发生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做好登记,上报学校领导,并同时向市卫生监察支队和教体局报告,报告的内容为事件发生的时间、涉及班级、发病人数、主要症状。

(2)学校发生饮用水突发污染事件时,应启动应急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及时调动人员共同处置:

①校长统一安排、指挥调控;

②总务处事务室负责立即保护好现场和关闭进水总闸阀阀门,保存造成污染或疑似有毒的饮用水;

③总务处服务部负责立即组织和提供全校师生员工可饮用的水,并准备好器具盛装饮用水,校医负责对提供的饮用水进行余氯比对和消毒;

④安全处、校医、班主任以及老师一起保护好患者的呕吐物、排泄物,并及时送患者去医院治疗和进行呕吐物、排泄物的检测;

(3)供水和相关人员在接受调查后方可离开。

(4)学校派人做好家长和全校师生员工的安抚工作。

(5)学校配合市卫生疾病控制中心、市卫生执法监察支队的调查工作,提供患者的信息,协助工作人员做好必要的采样工作。

(6)严格按照二次供水的要求和专业人员的建议做好预防饮用水污染的措施:

①严格执行日常检查制度;

②加强日常卫生工作;

③加强消毒和余氯比对工作;

④加强全校范围内的健康教育工作;

⑤暂停集体性活动。

(7)每日向市卫生疾病控制中心、市卫生执法监察支队报告师生员工病例的恢复情况,新发病情况,并做好记录。

2、管网抢修应急预案

供水抢修范围:学校校园内所有供水管网

(1)保证有足够用于供水管网的机械、设备、配件、器材,并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供水管网抢修时限:20mm、25mm供水管网白天1小时内,夜晚2小时内;50mm白天2小时内,夜晚3小时内;500mm白天6小时内,夜晚10小时内。

第四篇: 供水保障应急预案

根据《***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我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能力,做好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抢排险工作,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把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降到最低程度,***政府高度重视,整合镇、村、组各级干部力量,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编制本预案。

一、***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涉及人口基本情况

1.***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两处。一是***村6组牌坊坝,二是***村6组马草井,轮换供水。

2.***镇集中式饮用水供应场镇居民、政府、卫生院、中小学人口约1700人。

二、治理措施

1.镇政府成立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各村也相应成立了由支书、主任、组长、保洁、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等组成的领导小组。

2.加强责任落实。一是高度重视,镇政府和村两委提高思想认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切实抓好措施落实和风险防范,以高度的责任心排查化解可能影响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的隐患,确保饮用水安全;二是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巡查任务纳入到日常的环境保护工作中,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一旦发现水质异常现象,可能威胁供水安全时,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扩大。

3.坚持预防为主。镇、村、组干部要清楚本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位置和保护区的边界范围,做到情况一目了然,对水源地周边的种养殖业和村民污水排放情况实行监控,充分利用走访、会议等形式加大对村民的宣传教育,指导水源地周边群众按规定实施生产生活活动,不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喷施农药和乱倒垃圾。

4.在水源地设立了警示标牌。以便提高涉及农户和其他群众的警惕。

三、应急措施

1.巡查员在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水源地有被环境污染事件,应立即向镇政府报告,指挥部立即调集人员赶赴现场,启动预案。

2.报警方式:采用通讯联系,报警要及时准确,镇党政办电话4661069,若电话中断,应立即派专人传递信息。

3.应急措施:应立即停止供水,通知所涉及的单位、住户暂停供水饮用,做好二次供水准备,县上送水或另找水源地,并要求卫生、防疫部门对水进行化验检测。对有可能中毒人员送医院观测治疗,彻底清除集中式水源地突发环境污染的根源。

4.冷静应对,清除影响,对涉及饮用水水源地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一定要头脑冷静、科学应对,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情况下,注意带来的社会影响,不在媒体公开和网络发表、正确引导,相信党和政府的应对能力。

第五篇: 供水保障应急预案

为应对农村饮水突发事件,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管理机制,提高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突发事件造成农村饮水困难及其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预防预警机制。加强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饮水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应急预案,确定不同等级的安全事件及其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以乡政府为主体,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作出反应,组织会商,启动相应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村范围内,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事件包括:

(1)发生特大旱情,导致饮用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

(2)饮用水源保护区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致使水质不达标;

(4)爆破、采矿等生产活动或地质变迁等导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为破坏导致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6)其它原因导致饮水安全突发事件。

二、应急机构及职责

(1)应急机构

成立菜花坪镇饮水安全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由欧阳中胜(党委书记)担任总指挥,副总指挥由余霆(镇长)、王斯(人大***)担任,农业办、综治办、党政办、环保站、文化站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其主要负责同志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农业办主任徐运川兼任。各村(社区)相应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2)部门分工及职责

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重大饮水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重大饮水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向乡政府和上级水务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和应急措施;在应急响应时,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下级相应指挥机构的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职责是:起草饮水重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负责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上报;协调指导事发地相应指挥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开展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负责协调部门组织救援工作;负责对潜在隐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传达和执行乡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其他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科学安全。

三、预防与预警

重点预防对象及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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