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信访维稳应急预案精选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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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乡镇信访维稳应急预案

为提高信访维稳工作的应急处理和协调能力,迅速妥善处置突发性、大规模或异常性群众到各级政府的上访事件,及时将上访群众劝返,维护上级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稳定为原则,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格防控各类信访突发事件的发生。处置群众上访,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积极采取措施做好群众的疏导化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为我镇的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政治氛围。青狮镇镇内信访维稳处置应急处理工作,由综治维稳信访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随时调集有关人员及交通工具,用于处理各类信访突发事件,各专职人员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赴省进京上访等重大信访事件的预防、预警及处理。

本预案所指群体性上访事件,主要包括:到各级信访接待场所集体上访,达到预警人数的;因信访突出问题到重点地区聚集、堵塞交通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三、处置原则

1、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相结合原则。

2、坚持依法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的预警、控制进行管理和处置,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态发展。

3、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4、坚持内紧外松、内外有别的原则。对内要及时做好正面教育疏导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对外要严格控制宣传报道范围,统一宣传口径,以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5、对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坚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慢、宜缓不宜激的原则,讲究策略,注意方式,正确做好上访事件现场处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处置工作要做到及时、妥善、有效,宜散不宜结、宜疏不宜堵、宜劝不宜激,力求做到思想重视,沉着应对,措施得力,处理得当。

1、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提高对做好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凡是涉及信访的工作,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镇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安排。

2、做好排查走访工作,定期分析群众思想动态。要查找辖区内已知以及未知信访因素,制定措施,堵塞漏洞。特别是要做好特殊人员、群体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情况,高度警觉,早发现、早渗透、早报告、早化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

3、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群众中出现的一些不利于信访的话和事,要及时进行正确引导,引导群众把主要精力放在生产、生活和发展上来。

4、做实、做细群众的思想工作。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关心群众生活,重视群众的利益问题,特别是要关心弱势群体的生活,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要及时做好宣传、引导、切实化解矛盾,扎实有效地做好信访工作,确保春节、全国、省、市、县“两会”、国庆节等重大活动期间“零进京、不去省、无集访”的目标圆满实现,全镇和谐稳定。

5、突出重点,严密防范

(1)、由各村负责控制住可能上访的重点人员,防止重点人进行串联、流动、搞煽动,保证不发生集体上访事件。

(2)、派出所组织干警,与其他协调人员密切配合,全天候准备,随时处理应急情况。

(3)、特殊时期每天由镇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派人到火车站、客运站等守候,如发现本镇人员上访,则立即做工作,并负责带回青狮镇。

(4)、如发生越级上访事件,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将上访人员接回,减少政治影响。

6、接访和应急值班工作要考虑属地和个人体力精力,轮流值班,镇村干部如接到接访、值班任务,除有特殊情况请假外,不得推诿,更不得拒绝执行。

五、工作制度

(一)实行协调小组统一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积极配合的原则。对牵涉有关职能部门的事件,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出面做好工作。对牵涉到多个职能部门的事件,由协调小组统一协调,提出明确要求,分工负责及时妥善处理。

(二)实施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如发生突发性、大规模或异常性群众上访事件,协调小组领导以及各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迅速赶到现场协助处理。

2、谁主管、谁负责。根据突发性事件的性质和群众诉求的类别,按照责任分工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迅速赶到现场做群众的疏导教育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三)分等级处置原则。根据群众上访的目的地分为协助上级处置及本镇处置。根据现场需要,协调小组领导、事发村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协助处置。

1、协助上级处置分为进京、到省上访及到南充市、西充县县上访两种情况。

(1)若发生群众进京到省上访的,由镇党委主要领导负总责,成立工作组,统一协调处理。

(2)若群众到南充市、西充县上访,有过激行为,并有上访群众滞留、静坐示威的,由镇党委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负总责,成立工作组,协调相关部门处理。

2、本镇处置。若群众到镇上访,出现过激行为或有缠访、闹访行为的,由镇分管综治工作的领导负总责,成立工作组,统一协调处理。

六、对发生情况的处理原则和要求

发生信访突发事件时,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到现场亲自指挥,相关工作人员按其工作职责及时开展工作。同时,领导小组立即采取对策,组织力量,采取可行性方式来应对事态的发展,要组织工作人员全程跟踪上访人的行动,开展引导、疏导、教育、劝阻工作。

(一)必须坚持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又要坚持依法办事,准确运用政策法规,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处置,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二)要高度重视信访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本社区接到通知后,主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应立即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搪塞。

七、个体、群体突发性事件及突发性重点问题处置程序

1、各村信访工作责任人(村干部)接报后,立即向镇信访办通报情况,并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状态启动后,维稳领导小组安排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1)事态控制:制定现场应急方案,并进行上报和组织实施,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现场工作进展情况。

(2)教育引导:了解上访人员提出的主要问题,并进行对话,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3)协调联络:通知上访人员亲属赴现场进行劝导,动员家人参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3、直至突发事件切实消除后,维稳领导小组安排好相关工作方可离开现场。

八、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1、由综治办、信访工作人员向信访人宣传《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对信访人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后改正的对其正常的上访要求按职责范围予以受理。

2、对非正常上访行为,经信访工作人员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将其带离接待场所,或者通知监护人员将其带回。

3、将事件的整体情况进行总结,形成全面报告,上报街综治办公室。

九、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

信访维稳应急工作由青狮镇信访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长由党委书记廖成林、镇长张来建担任,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苟兴龙担任,成员有何激波、梁红艳、李翠蓉、杜尧星、陈忠武、袁芳、马岚、蒙敏、马强、王天伦。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对青狮镇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作战,共同完成应急处置任务。

青狮镇信访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青狮镇处置群众上访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苟兴龙兼任,成员由镇信访办、综治办、派出所、安办、司法所及镇机关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镇群工办主任马岚担任。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协调处理突发性、大规模或异常性群众到各级政府上访的处置工作,及时对群体性上访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请示报告并予以实施。

2、组建应急处置队伍,组织实施培训,督促做好信访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3、按照上级要求,发布和解除应急通知,组织村内信访应急处置队伍和办事处应急救援行动,现场紧急处置突发事故,必要时请有关方面支持;

4、负责应急现场通信联络、对外联系、突发事件的统一协调;

5、组织力量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6、发生突发事件时,为领导提供信息、通信、预案等,保证正常运转;

7、对因工作不力而引发事件的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8、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

9、做好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镇处置协调小组下设应急处置组和后勤保障组。

(一)应急处置组。组长由镇群工办主任马岚担任,成员由镇信访维稳中心、综治办、安办、事发村相关负责同志组成,必要时抽调机关干部参加。其工作要求:

1、应急待命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接到应急通知后应做到白天15分钟、晚上半小时内在镇指定地点集合,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上访群众的疏导化解工作,引导上访群众到接访室反映有关问题。

2、劝导上访群众到指定的场所,做好上访群众的接待、登记、代表选派工作。

3、通知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到现场协助处理,按各自的职责做上访群众的解释说服工作。

4、及时做好信息的收集、反馈工作,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及时报告,让领导掌握全局。

5、认真研究分析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置意见和建议给领导决策参考。

6、组织和主持召开与上访群众代表的协调会,倾听上访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稳定上访者的情绪。

7、做好协调会的记录及整理,将协调会的情况汇总后报送给镇领导阅批,将镇领导的批示传达到相关部门,并做好跟踪落实工作。

(二)后勤保障组。组长由镇财政所所长陈忠武同志担任,组员由镇财政所、民政所组成。其工作要求是:

1、协助维持接访室和现场秩序,劝导上访群众到指定地点聚集,及时掌握上访群众的动态,随时将有关情况向协调小组领导报告。

2、做好上访群众的送返工作,联系相关部门落实运送上访群众的车辆(如确实有必要),协助动员上访群众返回当地。

3、妥善安排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等后勤工作,准备必要的急救药物,保证资金支持。

十、责任追究

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决不允许出现延误失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决不允许简单地将人员带回后层层移交,一交了事;决不允许打击报复,激化矛盾。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群众性上访事件的,或因不及时到位、处置不力,或善后工作没有跟上,造成群众长时间滞留带来不良影响的,由镇党委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二篇: 乡镇信访维稳应急预案

  根据《20***年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期间***县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X信联办[20***]8号)要求,为做好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特制定20***年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期间***镇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x(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镇维稳办主任)

***x(派出所所长)

成 员:***镇综治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各村维稳主任。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治中心。

二、接待来访地点

***镇综治中心

三、工作原则

(一)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下,重点稳控、紧急处置、协调一致、服从全局,全力保障巡视期间巡视组驻地会场及会场周边秩序。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带工作组到达现场参与劝返处置工作。

(二)坚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慢、宜顺不宜激的原则,讲究策略、注意方式、部门联动、规范有序进行处置。

(三)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做好信访事项的化解稳控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做好日常接访工作,尽力消除隐患。在省委巡视组到我县巡视期间,尽力将群众引导依法依规到镇综治中心反映诉求,同时镇综治中心加强人民群众来访的日常接访工作,尽力劝导群众不在巡视组驻地及会场周边滞留。

(二)积极开展教育疏导,做好分流接访。县委县政府一旦掌握到有群众拟到巡视组驻地或会场反映信访诉求的,现场安保工作人员迅速将信访人员劝离现场引导到县人民群众来访接待室进行反映诉求,信访工作人员积极开展接访工作,并做好信访人员的思想疏导工作,同时启动信访工作应急预案,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劝返处置工作分流到各镇。

1.上访人数在5-15人的,县信访局工作人员做好思想教育和说服工作,同时要求上访人户籍地和问题发生地的镇分管领导要迅速带工作组到达现场参与劝返处置工作;

2.上访人数在15-30人的,县信访局工作人员做好思想教育和说服工作,同时要求上访人户籍地和问题发生地的镇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要迅速带工作组到达现场参与劝返处置工作。

3.上访人数在30人以上的,县分管领导要到达现场参加处置工作。

4.对群众在会场及会场周边、与会领导接访场所及周围实施静坐,张贴、散发材料,呼喊口号,打横幅,穿着状衣、出示状纸,扬言自伤、自残、自杀等行为或者非法聚集的,或者采取闹访、缠访、威胁、滞留、滋事、串联、煽动等方式表达诉求的,经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按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置。

5.接到县信访维稳领导小组接返指令的,我镇要在30分钟内组成工作组赶至现场参与处置接返工作。

(三)加强信息分析研判,及时报送信息。各有关单位、各村民委员会要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好信息分析研判,对掌握到的各种拟上访及发生群众到会场及会场周边上访情报信息,及时将有关情况向镇信访维稳应急领导小组汇报。

五、其他工作

按县配合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协助做好其他交办工作。

第三篇: 乡镇信访维稳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突出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结合信访热线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 指导思想

把维护社会稳定和信访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本着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坚持分级负责、责权一致、统一协调、快速反应的原则,采取得力措施,及时控制,避免事态的扩大,做到依法合理、兼顾灵活,积极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处置维稳、信访事件总的要求是: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做到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相结合。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

2、坚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各种关系,在充分考虑群众利益的基础上,制定和出台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并规范信访工作,从源头上防止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机制,做到“四早”,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及时消除诱发大规模信访事件的各种因素。

3、坚持依法处置,阻止激化原则。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的预警、控制进行管理和处置,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态的发展。

4、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原则。建立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⑴杭州市市区范围的信访(电话)投诉件(包括12345市长热线及市公司转交催办单),责任部门相关人员应在2小时内内到达现场了解情况,4小时内处置完成。 市域范围的应在3小时内到达现场了解情况,5小时内处置完成。

⑵对可能存在引发群体性案件信访(电话)投诉件,必须由分管部门领导(或热线中心主管)带队在2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了解情况;同时报告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应急处置情况的进展。

⑶己引发群体性案件信访(电话)投诉件,必须由主要领导(应急工作小组组长)带队在1小时内到达指定地点了解情况。同时报告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应急处置情况的进展。

5、坚持内紧外松、内外有别的原则。对内要及时做好正面教育疏导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对外要严格控制宣传报道范围,统一宣传口径,以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6、对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坚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慢、宜缓不宜激的原则,要讲究策略,注意方式,要妥善处理。

7、坚持加强教育,正确引导原则。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要求将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工作贯穿事件处置的整个过程。教育员工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合法、正当渠道和方式反映问题。

8、坚持连续性和阶段性相结合原则。事前要信息反应灵敏,事中要依法、及时、稳妥,事后要追踪掌控。做到三个确保:确保不发生越级集体非正常上访,确保不发生重大群体事件,确保不发生有损城投系统形象,有损杭州形象的事件。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信访热线中心应急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主要职责:

1、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信访稳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规模、事态、地域等,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2、开展调研工作,对改进、加强预防和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应急制度;

3、发生突发事件时,收集、整理信息,提供预案,保证正常运转;负责应急现场通信联络、对外联系、突发事件的统一协调;

4、加强对单位内重点人员的监管工作;

5、对因工作不力而引发事件的责任人,予以追究责任;

6、处理市维稳办、市信访局、市建设局交办的信访维稳事项。

四、善后工作

信访事件现场事态平息后,对已经承诺解决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到位,不得搞虚假承诺或者拖延。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没有落实到位的,要督促有关科室(单位)加以落实;对群众因不了解有关规定而存在误解的,要说明真相,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工作;对有关规定不够完善的,及时修改完善。坚决避免违背承诺、失信于民、引起新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提高对做好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凡是涉及信访的工作,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贯彻执行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和工作安排。

2、坚持信访、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对信访、维稳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建立“谁作为、谁接待,谁负责、谁处理,”的信访、维稳工作机制。认真研究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合理化建议,过问疑难信访案件的处理情况;不断完善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阅批群众来信,亲自处理重大信访、维稳问题的制度。

3、做好排查走访工作。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化解,加强信息情况收集,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研究处置对策,制定有针对性的处置预案,做到预防在先,特别是要做好特殊人员、群体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情况,高度警觉,早发现、早渗透、早报告、早化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

4、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全力及时化解,将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高度重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并依法按政策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5、对存在不稳定因素的方面或苗头要落实责任人,提出及时化解、消除隐患的工作要求,并加以督促,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失职、处置不当而引发大规模群众集体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按照处有关考核办法对环境集团内各科室(单位)进行考核并纳入年终考核。

6、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群众中出现的一些不利于信访的话和事,要及时进行正确引导,引导群众把主要精力放在生产、生活和发展上来。

7、做实、做细群众的思想工作。关心群众生活,重视群众的利益问题,特别是要关心弱势群体的生活,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要及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化解矛盾,扎实有效地做好信访工作。

六、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信访维稳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宁波市“重大活动”期间信访维稳工作,确保市“重大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体系

“重大活动”是指以市人大、政协“两会”为主的重要的政治活动。“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由市信访局、市维稳办会同有关区信访局、区维稳办组成信访维稳处置小组,负责处理“重大活动”期间的群众信访维稳工作。由市信访局长任组长,市维稳办副主任、市信访局副局长为副组长。

二、工作程序

“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必须遵循一切为了“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为原则,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公安局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依照《信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坚持依法及时疏导、教育相结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处置可能影响“重大活动”的各类群众信访事件。

(一)在“重大活动”场所,应设立信访维稳值勤岗位,由市信访局、市维稳办和区信访局、区维稳办派出人员值班。原则上不接待群众来访。如发生群众来访,应迅速引导来访人到市信访局或到相关职能部门反映。

(二)对群众反映的一般信访问题,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认真的解释或解答;对情绪不稳的来访人员,应采用疏导、劝阻的方法平息事态,防止矛盾激化。

(三)在劝导群众来访的过程中,遇到纠缠、吵闹等影响活动开展的来访人员时,信访工作人员应迅速报告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处置。经引导、劝阻和教育无效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强制带离活动场所。

三、工作要求

(一)“重大活动”期间,值班同志应严守工作岗位,各县( 市 )区信访局、市维稳办和市级有关部门应加强值班工作。

(二)“重大活动”期间的信访信息实行零报告制度,各地和市有关部门的信访信息情况要求于当天下午5时前报市信访局接访处;对有可能发生集体上访或其他重要紧急情况彼时,应随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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