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散文》杂志征稿【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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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散文》杂志征稿

《偷瓜》

  文/熊敏

  茅底塘边有西瓜!红西瓜太阳瞪大眼睛时,野孩子们爆发了。

  兵分二路:男孩经大水塘佯装去拾柴,女孩经玉米地腾跃上坡。啪!一块该死的石头撂倒了我,灯芯绒裤子惨叫连连。呸!火烧火燎火急火燎。行百里者半九十。西瓜近在咫尺,头领却出师不利。一咬牙,我连滚带爬挺进瓜园。绿的瓜藤密不透风小里小气。贼样的小瓜躲在角落里。一阵胡扯乱拉几个小地雷终于到手。

  不料,一声惊雷破空而来。仙板子狂奔破骂杀将过来了。如鸟兽散逃之夭夭!只可惜,膝盖受伤回无无力的孩子王竟被拎住了衣领。头炸欲裂气急破坏。一切全完了!已经听不清一路上仙板子骂了多久,也记不清妈妈在院子里如何道歉如何求饶了。

  “下次再来摘。拿你脑壳雕西瓜。穷绝的!”西瓜主人撂下的这句话,以及妈妈当时那张因贫穷而羞愧痛苦的抽搐的`脸,从此刻在了脑中。

  以后每次经过水果店,我总要挑一个最大最鲜的西瓜,送给妈妈……

 

【篇2】《散文》杂志征稿

  旷野与城市

  城市是一粒粒精致的银扣,缀在旷野的黑绿色大氅上,不分昼夜地熠熠闪光。

  我听说的旷野,泛指崇山峻岭,河流海洋,湖泊森林,戈壁荒漠……一切人烟罕至保存原始风貌的地方。

  旷野和城市,从根本上讲,是对立的。

  人们多以为和城市相对应的那个,是乡村。比如常说“城乡差别”“城里人乡下人”,其实乡村不过是城市发育的低级阶段。再简陋的乡村,也是城市的一脉兄长。

  惟有旷野与城市永无声息地对峙着。城市侵袭了旷野昔日的领地,驱散了旷野原有的驻民,破坏了旷野古老的风景,越来越多地以井然有序的繁华,取代我行我素的自然风光。

  城市是人类所有伟大发明的需求地,展览厅,比赛场,评判台。如果有一双慧眼从宇宙观看夜晚的地球,他一定被城市不灭的光芒所震撼。旷野是舒缓的,城市是激烈的。旷野是宁静的,城市喧嚣不已。旷野对万物具有强大的包容性,城市几乎是人的一统天下……

  人们为了从一个城市,越来越快地到达另一个城市,发明了各工各样的交通工具。人们用最先进的通讯手段联结一座座城市,使整个地球成为无所不包的网络。可以说,人们离开广义上的城市已无法生存。

  我读过一则登山报道,一位成功地攀上了珠穆朗玛峰的勇敢者,在返回营地的途中,遭遇暴风雪,被困,且无法营救。人们只能通过卫星,接通了他与家人的无线电话。冰暴中,他与遥距万里的城市内的妻子,讨论即将出生的孩子的姓名,飓风为诀别的谈话伴奏。几小时后,电话再次接通主峰,回答城市呼唤的是旷野永恒的沉默。

  我以为这凄壮的一幕,具有几分城市和旷野的象征,城市是人们用智慧和心血,勇气和时间,一代又一代堆积起来的庞然大物,在城市里,到处文明的痕迹,迟到于后来的人们,几乎以为自己被甲执兵,无坚不摧。但在城市以外的广袤大地,旷野无声地统治着苍穹,傲视人寰。

  人们把城市像巨钉一样,楔入旷野,并以此为据点,顽强地繁衍着后代,创造出溢光流彩的文明。旷野在最初,漠然置之,甚至是温文尔雅的接受着。但旷野一旦反扑,人就一筹莫展了。尼雅古城,庞贝古城……一系列历史上辉煌的城郭名字,湮灭在大地的皱褶里。

  人们建造了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城市,以满足种种需要,旷野日益退缩着。但人们不应忽略旷野,漠视旷野,而要寻觅出与其相亲相守的最佳间隙。善待旷野就是善待人类自身。要知道,人类永远不可能以城市战胜旷野,旷野是大自然的肌肤。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篇3】《散文》杂志征稿

《发语》

  文/熊敏

  街头偶遇一新创意,白花花肉脑袋上留有一黑心毛发。小屁孩的爹妈真是爱心爆顶!呵呵,痒得我差点没上去大玩其头。

  突记起小时候穷叮当,三千金一手一个包菜头。前一刀后一刀三姐妹共六刀,妈师父分文不花搞定三个包菜头,再配上那青春牌洗发膏,外加扑了无数粉的白色运动鞋,全村的包菜头害得整个村庄山花凋谢谢罪!

  故事并未结束,呵呵!智多星二姐从学校泊来了一个新发型,贼贼地姐二个自制时尚丝丝发,一根筷子火上一燎,齐刘海瞬间爆炸卷起,同时放射出大量臭鸡蛋分子,硬是洋气了整个暑假。

  大姐她可不玩这点小kiss,她是真枪实弹派草莓系鼻祖。一日放学归来,红牡丹威之武之招摇过村,乍一看头顶是男式女发无新意,一回头脖子后留有一撮极长毛暗藏杀机,瞬间秒杀包菜头丝丝发几条山沟。

  故事当然没有结束,鲁四老爷种地归来看到红牡丹后口水飞溅身体力行雷厉风行大刀阔斧,只留下大姐大痛不欲生满地打滚大骂其爹哀悼改革失败。

  许多日子过去了,我和二姐还是包菜头,不过时人已美其名曰娃娃头波波头,清汤挂面简单清爽,就像那清贫却五彩的童年,就像那天真而淳朴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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