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小知识手抄报内容简单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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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小知识手抄报内容简单篇1

宪法日为何是12月4日?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我国曾于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于当年12月4日正式实施。

2001年,我国将每年的12月4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据全国人大最新通过,我国拟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实际上,早在1982年12月4日我国现行宪法颁布之时,一些宪法学者就提出了将这一天设为“宪法日”的建议。而这是首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

世界上不少国家都设有宪法日。如丹麦的宪法日是6月5日,波兰的宪法日定在每年5月3日。日本的宪法日也定在这一天。

宪法宣誓制度在国外亦由来已久。自1919年德国《魏玛宪法》首次确认国家公职人员就职宣誓制度以后,这一制度被许多国家的宪法规定下来,成为各国宪政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

2014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设定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宪法小知识手抄报内容简单篇2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

  3、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要分工合作、相互监督。

  4、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依法治国。

  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6、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7、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8、窃盗罪。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

  9、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10、强盗罪。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管理,不得歧视。

宪法小知识手抄报内容简单篇3

  1、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2、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增强宪法观念 推进依国。

  4、宣传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5、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6、学习宪法,宣传宪法,遵守宪法。

  7、推进依法治市 努力建设法治城市。

  8、维护宪法权威,增强权利义务观念。

  9、实行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10、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11、弘扬宪法精神 构建和谐社会。

  12、实行依法治国 坚持执政为民。

  11、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社会。

  12、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13、宪法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权威。

  14、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履行法定义务。

  15、做尊崇法律、运用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表率。

  16、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17、弘扬民主法制精神 养成良好的道德风尚。

  18、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

  19、坚持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依宪执政。

  20、人民的权益靠法律保障,法律的`权威靠人民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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