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制的手抄报【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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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法制的手抄报

(一)独自在家,要锁好院门、防盗门、防护栏等。

(二)如果有人敲门,千万不可盲目开门,应首先从门镜观察或隔门问清楚来人的身份,如果是陌生人,不应开门。

(三)遇到陌生人不肯离去,坚持要进入室内的情况,可以声称要打电话报警,或者到阳台、窗口高声呼喊,向邻居、行人求援,以震慑迫使其离去。

(四)不邀请不熟悉的人到家中做客,以防给坏人有可乘之机。

外出或在公共场所,同学们遇到的社会情况会比较复杂,尤其需要提高警惕,在自我防范方面应当注意:

(一)应当熟记自己家庭住址、电话号码以及家长姓名、工作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等,以便在急需联系时取得联系。

(二)外出要征得家长同意,并将自己的行程和大致返回的时间明确告诉家长。

(三)外出游玩、购物等最好结伴而行,不独来独往,单独行动。

(四)不接受陌生人的钱财、礼物、玩具、食品,与陌生人交谈要提高警惕。

(五)不独自往返偏僻的街巷、黑暗的地下通道,不独自一人去偏远的地方游玩。

第二篇: 法制的手抄报

在我们身边,坏人总是无处不在。正所谓一物降一物,将这些坏人制住的就是法律。法律并不遥远,反而在我们身边。

记得上次,我们重庆出现了一个重要罪犯——周克华。他曾制造了六起持枪抢劫案,2012年8月10日在重庆沙坪坝某地,实施抢劫,并在过程中造成一死两伤,随后逃逸。就算他在厉害,也逃不出法律的手中,这正是印证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话呀。

就在上个星期,我也遇到了一个坏人。我从南坪往家里走,在一处楼梯口,我系鞋带时,无意发现了一个行为诡异的人。他一看见我的目光就转过头去了,起初我也没怎么怀疑他。可是,我走到楼下时,又看见了那个人。他头戴着一顶鸭舌帽,把脸大部分遮住;上身穿着一件黑色卫衣;裤子则是牛仔裤,在那个人的手臂上,我隐约看见了纹身。怎么办?我心头只有这三个字。突然,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个妙招。我并没继续像家走去,而是想那人口密集的超市走去。我每走几步就想回头,但又怕惊动了那个人,只好向前走去。我心中十分煎熬:如果他现在跑过来,把我绑走了怎么办?他身上有钱没有?他到底是好人还是坏人?

想着想着,我就来到了超市。一进门,我就装作伸懒腰的样子,看了一眼那个男子。果不其然,他跟来了!我长出一口气,平复了一下我的心情。我利用超市那复杂的地形,跟那个人玩起来躲猫猫。我透过商品的缝隙看见了他,他正在寻找我的身影。我急忙拿出电话,给老爸打了电话。电话一挂,我看见他马上就过来了,我急忙往另一个货架跑去。好险,差点被发现了。接下来,我就只好和他一直躲下去,时不时的让他知道我还在超市里。突然,我看到了老爸的身影,可要去老爸那必须要经过那个男子。我想来想去,准备硬冲过去。我抓准时机,双腿发力使劲地往前跑去,我仿佛看见那名男子惊讶的目光。接着我撞到了老爸的怀里,心里只有两个字:安全了!我急忙给老爸指了那名男子,老爸立马喊道:“抓人贩子了!”就去追那名男子了。可后来听老爸说,那人还是跑了。可我也长了一智,再也不怕那个人再来了。

同学们,在遇到坏人时千万不要慌张,因为法律会制裁他的.。

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要求,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根据《泰州市教育系统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教”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在全校营造浓郁的学法、普法、守法氛围,增强全校师生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全面开展,制订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以“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教”为主题,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进课堂活动,提高全体教师以及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学校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教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校园平安和谐创建与维护教育稳定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积极推进“法律进学校”长效机制创建,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公民道德规范。全力凝聚法治正能量,共谱中国梦新篇章。

三、活动内容

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进一步提高我校师生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护师生权益、服务教育事业发展的能力水平。健全师生权益保障机制,深入开展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有关保障和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等内容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校园法治环境,积极开展“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工作。

1.加强普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建立和健全普法教育网络,配备好法制宣传员和普法联络员。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第一课堂的建设,做到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和师资“四落实”,规范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工作。积极加强与法制副校长的沟通,邀请他们到校为师生开展精彩生动的法制报告会,并为学校法制辅导员开展业务培训,更好地为学生服务。

2.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法制图片展览,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文艺演出等,做好“六五”普法工作,并认真组织师生开展“六五”普法知识竞赛活动。把传统媒体与手机、微博、QQ等新兴媒体紧密结合,组织学生参加青少年互联网知识竞赛。将法治元素与时尚、艺术的元素融合起来,不断提升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利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法制教育宣传月、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特定时间,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学法的效果。利用国旗下讲话等契机,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橱窗、图片、标语、广播、黑板报“法制教育”专栏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校园法制环境。

3.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第二课堂的拓展。依托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所等机构,建立校外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通过基地开展生动活泼的青少年学法用法实践活动。把青少年法制宣传与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有机结合起来,引导青少年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

4.加强与家庭、社会共同组成的“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继续实施“家校同创”工程,依托家庭、社区、村落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重视校园周边治理、认真整治校园周边的网吧、游戏厅、歌舞厅、酒吧等娱乐场所和违法经营的商业摊点,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教育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懂得应该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5.深化“法律进课堂”活动,进一步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坚持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与集中宣传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推动青少年学生学法的落实。制定法制教育计划,明确课时安排,通过日常课堂教学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每学年法制教育的内容在思想品德课程中不少于10%,同时切实加大法律知识在教师资格考核、岗位职称评定中的比重,不断提升法制课教师的法律素质。

6.加强学生法制宣传教育。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遵循青少年学生成长规律和法制教育规律,坚持规则教育、习惯养成与法制实践相结合,从学生成长特点和生活需求出发,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行之有效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活动期间重点开展好“七个一”活动:

(1)每周一条法制标语。每个班级每周利用黑板登载或学生宣读一条法律法规、学校章程、校规班规中的条款,内容要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目的紧密相关。

(2)召开一次主题班会。每学期各班利用班会时间,组织一次主题班会,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要求紧紧围绕主题,精心策划,周密设计,办出特色、办出新意。

(3)利用寒暑假每学期开展一期“我是遵纪守法的好学生”手抄报制作评比活动。各系评比出的优秀法制手抄报报学工处。

(4)组建一支文明监督岗队伍。学工处、团委组成校文明监督岗队伍,各系要发挥系学生会、班委会作用,组建一支系文明监督岗队伍,各班设班文明监督员,在学校、系、班级设立三级文明监督体系,对学生遵规守纪情况进行监督,推进学生自治管理,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教育和引导学生在实践中领会法治理念,提高法律素养。各系在11月1日前将系文明监督岗人员名单送学工处。

(5)邀请法制副校长和法制副主任进校园作一次法制讲座。每学期邀请校外法制副校长和系法制副主任到学校为全校师生做一次法制讲座。

(6)开展一次法制进家庭、社会活动。每学年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校信通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法律知识,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

(7)成立一支学法小组,每班根据自身情况,成立10人左右的学法小组,小组人员名单11月1日前各班送交系部,系部统一汇总后送学工处。学法小组要有活动计划,定时开展活动,活动要有记录。

四、实施步骤

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从2014年9月开始至2015年9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9月至10月)。制定活动方案,进行部署安排。各系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主题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进行任务分解,同时做好动员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师生对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4年11月至2015年7月)。各系部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确定主题活动的内容、途径和方法,精心设计有本校本系特色的活动,推进主题活动不断深入。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8月至9月)。各系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材料报学工处。学工处结合“六五”普法中后期督查,对主题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将活动总结上报教育局。

五、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学工处和各系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制订活动方案,加强工作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各部门落实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制订具体操作方案,加强协调配合,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抓出成效。

二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紧紧围绕“立德树人、依法治校;全力凝聚法治正能量,共谱中国梦新篇章。”这一主题,切实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要强化宣传,务求实效。提高活动的参与度,坚决防止形式主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各系要认真梳理归档台账资料,做好活动情况总结,学工处对各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篇: 法制的手抄报

12月9日上午,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颁奖仪式在京举行。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迁等10人获得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

颁奖仪式结束后,中国法学会领导同志与获得“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开展座谈。获奖的青年法学家们纷纷表示,要以***法治思想为指导,积极投身法治实践,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更大的力量。

“深入学习、深刻领会、自觉践行***法治思想”

王迁长期从事知识产权法研究工作,这次获得“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他感慨万千:“我深刻体会到,坚持以***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领会、深刻把握***总书记关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用平生所学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助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既是我们这一代法律人的使命,也是我们的幸运,是时代给了我们机遇。”

不仅是王迁,与会的青年法学家一致表示,自己在学术上取得的成绩,离不开***法治思想的指导。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主任、法学院教授陈柏峰说:“我们学术研究工作的开展、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法治思想的指引,都是学习领悟***法治思想的成果。我坚信,进一步深入学习、深刻领会、自觉践行***法治思想,将会有更多更大的学术收获。”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聂鑫近年来着重于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在工作中,他愈发认识到***法治思想在法学教育中的重要意义。他说:“在教学与研究中,我们都要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将法学理论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与具体国情结合。法治人才培养不仅要传授法律知识,更要培养创新能力。通过教学相长,进一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领域提出原创性法学理论,培养能够在国际舞台上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打赢‘法律战’的专业人才。”

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栗峥教授说:“***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集大成者,是我们法学人未来奋斗的总指引!”

“既是很高的荣誉,也是很大的鞭策”

谈到“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荣誉称号对自己未来学术道路的影响时,获奖法学家都表示,要以这份殊荣为动力,在今后的学术生涯中,以***法治思想为指导,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

“作为一名环境法学领域的学者,能获此殊荣,我真切地感受到了党中央和中国法学会各级领导对环境法学科的重视。”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说,“这是给我们环境法学科的激励。我希望能以此为新的起点,继续深入学习***法治思想,学习***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从法治角度为建设美丽中国做出应有的贡献。”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车浩教授说:“‘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的称号,既是很高的荣誉,也是很大的鞭策。接下来,我要不忘初心,加倍努力,拿出更多有分量的学术研究成果和应用对策成果,为新时代中国法学研究的创新发展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做出更大的贡献,不辜负党、国家和人民的培养,不辜负我们这个伟大的时代!”

“我们应当不负重托,砥砺前行,用学术研究为创新型国家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让创新活力竞相迸发,让创新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王迁说。

 “这些获奖者为法治中国建设做出了贡献”

据了解,“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是法学领域的重要奖励项目,由中国法学会组织举办,受到全国法学法律界和社会各界的重视和关注。本次评选中,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迁、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车浩、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杜焕芳、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李洪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主任陈柏峰、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胡铭、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聂鑫、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栗峥、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梁凤云等10人获得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于同志、王旭、支振锋、尹飞、邢会强、李建伟、杨力、杨华、宋志红、竺效、周江洪、周尚君、赵骏、姜涛、郭雳、章志远、程啸、谢增毅、翟国强、霍政欣等20人获得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介绍:“‘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自1995年启动以来,至今已进行了九届,共评选出89位‘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和93位‘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这些获奖者为法治中国建设做出了贡献。”中国法学会办公室主任张所菲作为工作人员参与了“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的评选。她说,通过评选活动,评出了一批优秀青年法学家。他们中间,有的辛勤耕耘在法学教学科研一线,成为各学科、各专业的学术带头人;有的奋斗在法治实践前沿,走上立法、执法、司法等部门的领导岗位,为繁荣法学研究,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贡献了巨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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