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中“孚”思想的产生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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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中“孚”思想的产生与发展

  “孚”为《周易》经传常用语之一。它蕴涵着关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之关系的古老的思想智慧。“有孚”在心往往被视为一种良好的心理状态,而且是吉祥的象征。

  诚信是中华文明的重要优良传统思想。《周易》对诚信思想十分的崇尚,这主要是通过对“孚”的倡导体现出来的。《周易》认为:诚信是沟通天人之际的手段,是得到上天保佑的必要条件,也是社会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一、“孚”字起源

  《说文·爪部》云:“孚,卵孚也,从爪,从子。一曰信也。”据此,徐锴的《说文系传》言:“孚,信也,鸟之乳卵皆如其期,不失信也。”《说文》段注引《通俗文》:“卵化日孚”,引《广雅》:“孚,生也,谓子出于卵也”,即鸟之卵期都有一定的时间,由此引申为守时、信。《尔雅·释诂第一》云:“允、孚、亶、展、谌、诚、亮、询,信也。”又释曰:“皆谓诚实不欺也。”古代先民在谈到人的诚实守信时联想到鸡等卵生动物,当是自然的。

  二、“孚”与天

  “孚”字第一次出现是在《需》卦的卦辞里,“需:有孚,光亨贞吉,利涉大川”,孔颖达的解释是:“‘需’者,待也。物初蒙稚,待养而成,无信即不立,所待唯信也,故云‘需有孚’,言《需》之为体,唯有信也。”此处是把“孚”字理解为信的意思,而在接下来的《彖传》中,孔颖达又做了进一步的说明:“以九五居乎天子之位,又以阳居阳,正而得中,故能有信,光明亨通而贞吉也”。从《需》的卦象上来看,九五是阳爻,居于天位。因为《周易》六十四卦中的首卦是乾卦,乾者象征天,九五爻的爻辞是“飞龙在天,利见大人”,而上九爻则为“亢龙有悔”,故而九五爻是乾卦中最好的爻,乾卦又是六十四卦中最好的一卦,九五爻也就是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中最好的一爻了。在这个天子之位上,阳爻又在正位上,所以能有信存在,由此看来,信的存在的确是顺乎天意,是吉祥的象征。《尚书·高宗肜日》说:“民有不若德,不听罪。天既孚命正厥德。”孔颖达正义曰:“天既信行赏罚之命,正其驭民之德,欲使有义者长,不义者短。”由此可见,这“孚”是来自天的,是与天相应的。商周之际,古人对天存有强烈的敬畏思想,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要想永远得到天的保佑、绵绵不断地生存下去,就要“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周易》一书通过卦爻辞指导人们的行为以达到趋吉避凶的目的,实现这个目的`的最高境界就是使人的行为与自然社会保持和谐一致,而作为与天相应的“孚”,人们也应当认真对待,不仅要顺从天的“孚命”,也要以“孚”的精神敬奉天以及其它一切事物,“故‘孚’是包含天德与人德在内的天人合一之德”。

  三、“有孚”与无“孚”

  在通行本的《周易》中,“孚”字共出现42次。通观“孚”字所在的卦爻辞,不难得出:凡是“有孚”,其占断语都是吉的、有利的,最起码是无咎;反之,无“孚”或“孚”之施行受到阻碍,不能始终如一,预测后结局则厉、凶。

  《比》卦初爻就开宗明义:“有孚比之,无咎。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孔颖达正义曰:“‘有孚比之无咎’者,处比之始,为比之首,若无诚信,祸莫大焉。必有诚信而相亲比,始终如一,为之诚信,乃得无咎。”再来看九五爻,亲比于九五,本有失位之咎,但能心怀诚信,所以能免于咎害;而九五也因广施孚信而获吉。相反的,《萃》卦初六爻为:“有孚不终,乃乱乃萃”,意思是心怀嫌疑,则情意迷乱,奔驰而行,萃不以礼。到了九五爻,虽然最得盛位,但是“匪孚”,没有行其德,除非能修大德、行其正,则悔可消,所以《象》曰:“萃有位”,志未光也。而与之相反的《大有》卦六五爻曰:“厥孚交如,威如,吉。”《象》曰:“‘厥孚交如’,信以发志也。”一个是“志未光”,一个是“信以发志”,看来只有由己诚信,才能发起其志。再如《兑》卦的九五爻:“孚于剥,有厉。”虽然九五处尊正之位,但“剥”之为义,小人道长,信于小人,是很危险的。再看《中孚》的九五爻:“有孚挛如,无咎。”《象》曰:“有孚挛如”,位正当也。孔颖达疏曰:“‘位正当’者,以其正当尊位,故戒以系信,乃得无咎。若真以阳得正位,而无有系信,则招有咎之嫌也。”由此看来,“孚”在处理各种事情时是不可缺失的,“有孚”即能化解不利的因素,然而即使是处在有利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孚”,结果也可能闯祸或发生悔吝的情况。

  当然,《周易》中“孚”大部分出现时都是吉利的意思。如《小蓄》卦九五爻:“有孚挛如,富以其邻。”陆德明《经典释文》引马融说:“挛,连也。”孔颖达也说“是有信而相牵挛也”,“心不专固。故能用富以与其邻。”这说的是只要内心有诚,不只是自己得到好处,而且会加惠于左右,使他们也都得到好处。《损》卦卦辞云:“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亨。”《损》卦卦旨为减损,正当减损之时,仍然需要孚盈于心,不可有丝毫懈怠。有孚,随之而来的便是大吉,利有所往,有所行动,用两簋饭就可以享祭诸神。二簋是非常菲薄的祭品,这么少量的祭品怎么能用于祭祀这么重大的事情上呢?原因就在于“礼有以少为贵者,以其内心者也”(《礼记·礼器》)。内心含孚,心诚志敬,故而仅两簋饭足以祭告神灵。

  另外,在有些卦爻辞中作者还告诉人们如何做到“有孚”,如《观》卦辞:“盥而不荐,有孚颙若。”意思是祭祀前先洗手自洁,而不必奉献酒食以祭,要先对神灵有诚信和崇敬之情。又如《萃》卦六二爻:“孚乃利用禴”,禴,殷春祭之名也,四时之祭最薄者也。然而居中得正,忠信而行,故可以省薄祭于鬼神也。由此可见,“孚”的重要性超过了在古代社会为人们所重视的祭祀典礼,内心的虔诚往往比外在的物质性东西更为重要。再看《睽》九四爻辞曰:“睽孤;遇元夫,交孚,厉无咎。”指处于乖背睽违的情形下,九四爻应与阳刚丈夫交相诚信,才能够遇到凶险而免于咎害。“明家内之道”的《家人》上九爻曰:“有孚,威如,终吉。”王弼注曰:“凡物以猛为本者则患在寡恩,以爱为本者则患在寡威,故家人之道尚威严也。家道可终,唯信与威。”在一卦终结处曰有孚威如,可见有孚是治理家庭内政的妙旨要道,王弼注深得其中三昧。仅有诚信不足以安家,还需要辅以威严,内孚外威缺一不可。   四、“孚”与“诚”

  子思《中庸》的“诚”,是由《尚书》、《周易》的“孚”发展而来。“诚者,天之道也”,说的是“诚”和“孚”一样,得自于天。人从天获得“诚”以后,还可以“造分天地,化成万物”,显然是把“诚”的作用大大增加了。《周易》只说了“孚”(诚)的重要性,“有孚”则吉利,“孚”能决定人事的一切,但没有明确地说它能化育万物。孟子的“诚”是子思的翻版,《尽心上》说:“万物皆备于我,反身而诚,乐莫大焉。”这说的是得“诚”于天而支配于心,于是万物就涵容于我心中了。万物涵容于我心,这种为“诚”铸造的“心”就可以控制一切,指挥一切,也就能产生万物。荀子的“诚”也是如此,他的“天地为大矣,不诚则不能化万物”,[说的是天用诚化生万物,也就是诚产生万物。由此可见,子思、孟子、荀子的“诚”是继承、发展《尚书》、《周易》的“孚”而来。

  《周易》的“孚”思想,上承古老朴素的“皆如其期,不失信也”之“孚”义的认识,下启儒家所推崇的内涵日益丰富的“诚信”思想,具有独特的伦理学蕴涵,并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认为“孚”、“诚”是由天地自然之性而内化为人类本然之性,这种思路,在儒家的伦理思想发展过程中,得到了延续性的发挥。后世的儒者,尤其是宋明理学家关于“诚信”的道德修养的诸多论说,也追溯到了天道的终极性源头。历代儒家的“诚信”论,就其思路而言,可谓“百虑一致”,“殊途同归”。“有孚”,往往可以逢凶化吉,遇难呈祥,《周易》的“孚”思想,经由儒家的倡导、发挥、完善,从而建立了以道德主体修养为核心的“诚信”伦理学说,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建构上起了重要作用。传统道德把“信”和“仁”、“义”、“礼”、“智”并列为“五常”之一,“信”成为儒家伦理思想的核心内容之一,成为道德理想主义的支柱之一。

  五、总结

  从《周易》所涉及的“孚”思想的特点、产生、施用、效果来看,基本的倾向是求诸内在品德之美善,依靠自主自律之精神的。在《周易》卦爻辞中,“有孚”的来源,是天地自然,是圣贤心地,是道德智慧。传统的“孚”思想、“诚信”之道,在更高的层面上,仍然具有人文关怀的重大启示意义,仍然是需要充分挖掘和善加利用的思想文化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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